美国国父华盛顿在离职致辞时,曾经告诫过同僚,有关于结党可能会引发政治斗争,并可能会导致联邦的分裂。不过他的担心还是成为了现实,在之后便出现了以财长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和以第二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为首的反联邦党人对峙的情况。后来逐渐演化并在19世纪60年代左右出现了民主和共和两党轮流执政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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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的说关于美国“两党制”的说法是并不准确的,这不是宪法规定的,而是政治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美国国内还存在很多其他的政党,而这些政党可能会在地方的市和县有影响力,但是从全国来看影响力就十分有限了。造成这种局面需要是由一下三个原因:

一方面,在美国政治选举本身就是一个影响力和意见汇聚的过程。任何问题最终都会被归结于支持或者是反对两种意见,一方认为其对自身有利则选择支持,那么对于另外一方而言,当然要选择反对。政治议题都是非此即彼,比如减税、气候变化、移民、药物管控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会妥协,结果折中的第三方法意见就已经不具备代表性了。

第二个方面,美国的民主和共和两党本身都是很具有包容和灵活性的松散型政党。这种松散型的政党对于党员的要求很低,只要是支持投本党的选票,那么就是本党的党员。这样一来就会形成吸纳的效应,涵盖各种政治立场,比如民主党,党内就可以分为温和的保守派、进步派、激进派等。这样一来留给第三方政党的机会就很小了。

第三,美国本身的选举制度也是主要原因。美国大选不是选民对政治人物的直接投票,而是采用选举人团这种间接投票的方式,除了內布拉斯加和缅因两州之外,其余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采用“赢者通吃”的选举人票分配方式。这也就是说只要一方胜出那么就可以囊括该州的所有选举人票。第三方虽然也参加总统大选,然而单一州都很难胜出,更何况是所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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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来看,美国的宪政制度设计是很成功的,历史上即便是发生内战的情况下,总统选举都没有中断。一些政治活动基本都井然有序,人们不太相信政客,但是他们只是相信宪法。可能会出现个别跑偏了的总统,比如安德鲁·杰克逊、特朗普等,但是很快就会纠正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