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芦山交警

案例:2020年11月11日15时许,廖某某驾驶一辆车牌为川TA****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351线由北往南行驶,行驶至351国道3019公里50米路段时被执勤交警依法查获。经查,廖某某驾驶的川TA****小型普通客车核载6人、实载11人,涉嫌超员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廖某某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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