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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山东女子因不孕遭虐待致死”的词条,悄然登上微博热搜,一时间引发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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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可怜的姑娘,叫洋洋,山东德州人。

2016年,19岁的洋洋嫁给丈夫张某,婚后张某发现洋洋行为异常,像是患有精神疾病。

又过了一段时间,张家发现,这个花了彩礼娶进门的女人,竟然一直没有怀孕。

这可把丈夫一家气坏了,从此洋洋地狱般的生活开始了。

张家人经常不给洋洋吃饭、冬天让她在屋外罚站,动不动就毒打她一顿。

直到2019年1月13日将洋洋殴打致死。

这还不是最魔幻主义的事情,更荒谬的是2020年1月22日,禹城市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

被告人张某以及其父母被判处二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丧葬费、误工费和交通费,合计起来为42562元。

判决书称,因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从轻发落。

原来一个23岁姑娘的命,只值二到三年的有期徒刑,和四万多元的赔偿费啊?

难怪早在2016年,全国妇联能做出这么一个“骇人听闻”的统计数据了:

全国2.7亿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过家暴。

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的殴打。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么同样的:

从轻发落也必会纵容家暴者一再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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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等于避风港吗?

2020年11月18日,也就是“山东被虐待女子表哥发声”和“案件重审”同时上热搜的今天。

“有的家庭并不是避风港”的视频也随之登上热搜。

短短4分06秒的视频中充斥了压抑和绝望。

长发姑娘穿了黑色性感的小背心和短裙上学,妈妈却说,姑娘穿成这样要勾引谁啊?

爸爸嘲笑女儿找不到真心爱她的人;

被妈妈赶出家门在风中痛哭的少女;

还有那段鼓起勇气公开的,十四岁被酒鬼母亲虐待的录音,少女的惨叫尖锐凄厉,刺痛了我的耳膜......

世界上最亲密的人,往往最知道用怎样恶毒的语言,能将你完全KO掉,陷入万劫不复之中。

如果语言暴力是一把驽钝的匕首,一下又一下刺痛你的心脏;那么肉体上严重的暴力,则让人连反应过来心脏被刺痛的机会都没有。

一招致命,可能来不及喊痛。

新闻中的洋洋,年方十九就嫁入张家,此后遭受了夫家的三重暴力,176cm的个头,婚前80多公斤的体重,死的时候仅仅只有30多公斤重,难以想象,她是遭受了怎样的虐待,才会瘦成一副皮包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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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不让娘家人见洋洋就算了,甚至连洋洋父亲临死之前,都不放她回去见父亲最后一面。

她那个禽兽不如的丈夫,甚至毫不掩饰地说:

刚开始打她的时候,她会反抗,后来经常打骂她了,她也害怕我们了,就不再反抗,只是说“别打我了,我听话了”。

我们经常把“听话”一词用来当宠物小狗的夸奖,狗狗知道,听话会换来零食和嘉奖,所以会听从主人的命令。

可当听到一个二十岁的成年女性,为了不再挨打,说出“我会听话”这四个词来,有种悲哀到天方夜谭的感觉。

狗听话尚且能换来主人的宠爱,洋洋的“听话”能换来什么?

“女性子宫”等于“生育机器”?

张家虐待洋洋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洋洋是一只“下不了蛋的母鸡”。

因为在张家人眼里,洋洋是花了十三万元买回来的“生育机器”,严格来说,根本就不能称之为人。

花十三万买来了一场空,愚昧无知又封建恶毒的农村人会做出什么事来,都不要太惊讶。

(图片源于豆瓣鹅组帖子《“婴儿塔”从未消失》)

我是一个广东人,就拿我熟悉的广东潮汕来说,计划生育年代下出生的一些女婴,要么被掐死,要么被丢掉,稍微慈悲一点还会送给别人家养......

你永远想象不到,有些乡下人为了生出一个男婴来,会用什么样肮脏的手段。

(图片源于豆瓣鹅组帖子《“婴儿塔”从未消失》中网友投稿的真实案例)

不过从花十三万买老婆这里,我们可以嗅到一丝“人口贩卖”的气息。

这种“贩卖式”的婚姻,像极了2007年的电影《盲山》,20多岁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白春梅,被人骗去山里,用七千元的价格,把春梅卖给了40多岁的老光棍。

春梅的初夜是被公公和婆婆扒了衣服,像牲口一样摁在床上,让儿子爬在她身上做的。

自此之后,春梅像洋洋一样,由拼死反抗,到逆来顺受,像个死鱼一样,任人 宰割。

在这五年来,为了逃走,她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寄出去,结果邮递员转身把信交给了她老公;

为了筹齐40块钱的车费,春梅跟小卖部老板上床,好不容易上了小巴,就要逃走了,一转眼她老公又追了上来,像抓鸡仔一样,把她从车上拎了下来。

终于,她怀孕了,绝望地拍打着肚皮,恨不得硬生生把肚子里没足月的孩子打死.......

夫家人倒是高兴了,因为春梅终于完成了他们家后继有人的宏图大志了。

没办法,家里有“皇位继承”就是不一样。

春梅必须生孩子,而且,必须是儿子。

虐待致死也能从轻发落?

其实全案中最让人发指的是“从轻发落”这一条,公众期待的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一条人命换来了几年的有期徒刑和四万多赔偿,和公众心里期待的公平正义差得太远了。

幸好,洋洋的家属及代理律师向德州中院提起上诉,希望能给洋洋及其家属一个相对公平的交代。

到头来,只有娘家人真正心疼洋洋,洋洋表哥谢某说,洋洋夫家说她是病死的,但洋洋家人坚持报警,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调查,牵扯出来的事情。

在这里,要给大家看一则我之前看过极度舒适的新闻:

老丈人得知女婿对女儿实施了家暴后,对女婿大打出手、拳打脚踢,边打边骂:

“你想怎样?你一次次打我女儿,我警告过你很多次了?我把女儿养这么大,是给你打的吗?”

是啊,谁都是爹生娘养的,你的命比较矜贵吗?凭什么你就能对人家的女儿拳脚相向,甚至置之死地?

施暴者往往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和太不把别人的命当回事了,才会这么的狗胆包天!

希望每一个被伤害的女生,身后都有一个护犊子的老爸,为自己撑腰。

女性与家暴男离婚到底有多难?

在说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看看《中国反家暴纪事》中的一个案例:

刘婉玲是一个名校毕业,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女人,婚后她试图用自己的知识与爱来感化、改变仅有初中学历的老公。

可她的包容和退让却换来了一次又一次的毒打,这种炼狱般的日子,她足足过了六年,在这段期间,她前后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申请,均以失败告终。

在丈夫出轨并家暴的同时,刘婉玲再也无法忍受,直接用一杯毒咖啡,毒死了丈夫。

刘婉玲终于永远的逃离恶魔了,但也因此锒铛入狱。

柴静写的书《看见》曾提到过,在全国各地监狱中,女性死刑犯大多都是家庭暴力的产物。

如果觉得上面的典型案例,和柴静的话在危言耸听,我们可以看看接下来的资料:

也就是说,刘婉玲等被家暴的女人无法离婚,很有可能就是因为:

并非受伤就定为家暴。

2014年上半年,北京各中级法院婚姻家庭类案件二审,213件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这其中93%是离婚案。

家暴认定率仅一成(10.3%),而家暴的损害赔偿支持率也不足一成(7.981%)。

既然在这段婚姻中,女人挨打了,连被认定为家暴的概率仅有一成,那么受害者要如何与施暴者离婚?

我们不希望看到,婚姻成为了家暴的一纸免责书;

我们更不希望看到,女人为了逃离家暴,痛杀丈夫,而锒铛入狱。

家暴真不是“家务事”

《中国反家暴纪事》的豆瓣高分评论中,有一句让人毛骨悚然的话:

“报警之后警察就说了一句话,这是你们的家务事,我管不了。”

这句话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拉姆被家暴的时候,家里曾多次报警,因为她的前夫唐某经常来娘家抢孩子。

警察去了现场,但是不管,警察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在经历自己被打骨折,姐姐被打到住院三个月。

施暴者的恶达到了顶峰:

2020年,9月14日晚,前夫唐某闯入拉姆家,把她浇了满身汽油后,纵火焚烧。

不仅如此,唐某还放火烧拉姆家,火势迅速蔓延了整个屋子,之后还响起巨大的爆炸声。

凶手也被赶来的警方控制。

拉姆在ICU里躺了十六天后,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终于,拉姆的事情,也不再被警察称为“家务事”了。

不要跟我说什么“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床头打架床尾和”。

比无知更可怕的,是视而不见。

家庭是温暖的避风港,但家庭也可以是滋养犯罪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