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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金融圈消息:11月19日,中国信达湖南省分公司拟对郴州华盛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0年10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7814.68万元,其中本金为7165.12万元。

郴州华盛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本1.36亿元,宁顺华持股80%,湖南聚仁诚和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2.65%,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35%。

单户资产处置公告单(债权类项目)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拟对郴州华盛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

截止 2020年10月31日,该债 权总额为 7814.68万元,本金为 7165.12万元。债务人位于湖南省郴州 市,该债权以债务人名下面积为461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面积为16717.59平方米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应具备充足的注册资本、良好的资信证明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