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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997年出生在德州平原县方庄村的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怀孕,遭受丈夫和公婆虐待,2019年1月31日方某洋去世。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其家属向德州中院上诉。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巨大舆论反响。近日,德州中院裁定发回禹城法院重新审判。

据被害女子表哥谢树雷透露,方某洋出嫁时,身高一米七六,体重近170斤,案发的时候她体重却不到60斤。

11月17日晚间,山东禹城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通报关于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涉嫌犯虐待罪一案有关情况,称将严格依法公正重审此案。

以下是谢树雷在“第一人称”栏目中的发声:

大家好,我是山东被虐待致死女子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应“第一人称”栏目的邀请来讲讲我对这件事的了解情况。

方某洋是我亲舅家的姑娘,平时是个开朗活泼的孩子,身体很健康,从小到大精神状态都挺正常的,就是学习脑子笨,有点老实胆小。要说智力问题,只能通过权威的鉴定部门鉴定,不是张家说智力有问题就有问题。她婚前有没有流产过,我不知道,我也不能乱说。还有就是能不能怀孕,到底是男方的问题还是女方的问题,也没有结论。

至于说方家收彩礼钱卖孩子,我们这种家庭是困难,但基本的生活水平还是能保障的,也不可能是卖孩子。她和张某是媒人介绍的,娘家人和张家之间接触不多,当时考虑她母亲是个傻子,父亲和叔叔年龄都大了,找婆家是有点困难,不然也不会找到张家,我们也不清楚对方是这种品性。

表妹家收到的彩礼钱,我没见过,我只知道她父亲得病后,是我和她叔叔拿的钱,前前后后一共花了十几万。他毕竟是我的亲人,我不可能让他受死。我还记得一个细节,就是她父亲借了100块钱给我哥,都标清了是哪一天上午或下午借的,他要是有这么多钱,那钱去哪里了?

结婚没多久,表妹回过一次家,但是没有跟我们说过她在那边的生活情况,我们现在理解,那时候她可能是不敢说。她结婚以后的身体状况,我们也没听说。

从她父亲得病一直到去世,我们这边也去过十几次,都没有见到人,她公公婆婆说她外出打工,没有在家,我们就感觉她可能是被软禁了,但没有证据。她父亲快死的时候,要求见她一面,当地派出所也出面调解了,但婆家一家人不依不饶,就是不让见。当时警察觉不觉得他们不对劲,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我们也报过一次案,派出所说他们无权干预这个事,说达不到报案的理由,因为是合法夫妻,不存在软禁这一说。现在毕竟是法制社会,我们也不可能通过暴力手段解决这个事情,然后就一直到案发了。

她临死之前偷了张某的手机,给方庄村的一个乡亲打过一次电话,说让她叔叔给买个手机,她的手机被没收了,这可能是她求生的信号。因为她叔叔的经济条件不可能张口就能给她买个手机,这个手机还没有买成,她就死了。之前她有没有打过电话,我不清楚。

案发当天,张家那边的村委会告诉方家的村委会,又通知她叔叔,说你侄女得病死了。当时我们有七八个人过去,她婆家门口好多人,现场没让我们进,也没让我们见她。当时第一感觉,我表妹不是正常死亡,我就报案了,一直到今天。

我见到表妹的尸体,是当时禹城市刑警队通知我们上殡仪馆,说尸体待得时间太长了要火化,她婚前一米七六的身高,将近170斤的体重,那个时候还有不到60斤了。

本来定好的今天开庭,结果推迟到27号了,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到时候表妹的亲友团应该差不多都得去,我们现在的诉求就是还死者一个公道,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