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著名影星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告上法院,追讨约7000万港元投资佣金一案,18日在高等法院开审。于文凤一方在开案陈词中提到,两人既是情侣也是商业伙伴,自己协助周投资,周星驰曾口头承诺会将投资获利所得10%分成给她;但周星驰一方认为,有关承诺只属恋爱中的情话,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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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凤一方律师袁国强表示,于文凤和周星驰在1997年至2010年恋爱,于文凤在美国大学修读商业课程,她对基金管理及建筑均有深入认识。2002年起,周星驰委托于文凤投资物业及基金,同年两人达成口头协议,于文凤可从周星驰的投资得益中抽取10%佣金,有关投资项目涉及佣金逾7000万港元。

而周星驰一方律师文本立表示,2002年某夜,周星驰与于文凤在山顶住宅晚膳后,在露台欣赏维港夜景之际,周星驰答应把投资收益的10%分成给予,只因两人当时关系美好,并已恋爱5年,对话内容纯粹是情侣间的浪漫情话。周星驰方律师认为,本案的争议点是双方是否存在商业关系,或有意建立法律关系。律师还提到,于文凤在接手周星驰的投资事务后,在股票等范畴亏了周星驰1300万港元,但其对此避而不谈。(成风)

编辑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