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承明制,少数民族建立之清王朝,几乎照搬了前明王朝的政治制度、刑律法规。从本质上将,清王朝乃系以满洲勋贵为主体,满汉官僚联合执政的政治形态;在将中央集权发展到鼎盛状态的同时,满洲勋贵主要体现在中央官员体系,地方官员体系则和前明王朝几无区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地方行政级别设置中,明清两朝基本相同,均为省、府、县三级设置。但在府和县之间,还有着一个较为特殊的行政级别设定——州。作为封建统治阶层向基层社会延伸皇权的最有效媒介,府、州、县三级行政单位之行政长官知府、知州、知县在维护皇权、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那么,知府、知州、知县到底有什么区别?分别相当于现今什么官职呢?我们来一一探究!

《清史稿·志九十一·职官三(外官)》有载:

府知府一人。(初至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从四品。)知府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三岁察属吏贤否,职事修废,刺举上达,地方要政白督、抚允乃行。

也就是说,知府乃系介于督抚和知县之间“上呈下达”的所在。品秩从四品,基本相当于现今的市委书记,厅级级正职干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时,清朝时期的知府有一个特例,那就是地处京畿地区,首都北京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顺天府,其行政长官——顺天府尹,虽然也是知府一级,但品秩为正三品,且由尚书、侍郎级别大臣监管,基本相当于现今省部级副职。就当时的官员体系而言,也基本相当于封建大吏之总督、巡抚。

而对于知县,《清史稿》则如此明确:县知县一人(正七品)。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也就是说,知县乃系最基层的行政长官,系皇权统治之根本所在,直接面对终端受统治之基层民众。知县,作为县级行政长官,较为容易理解,相当于现今的县委书记,县处级正职行政级别。

清代知县形象

同样,在清朝时期,知县也并非都是正七品行政级别。顺天府所辖北京地区的大兴和宛平两县,因为地理位置特殊、职权范围特殊,而被称为“京县”,品秩为正六品。同时,作为清王朝的陪都,盛京所辖沈阳县,地位也较为特殊,知县同样为正六品品秩。除此之外,孔子的故乡——山东曲阜县,因为社会地位较高,其知县也是正六品品秩。

曲阜县衙旧址

知州,乃起源于宋代,为削弱节度使而临时设置的地方性主官,明清时期成为正式官职,乃系一州之最高行政长官。明清时期,因为县与县之间统辖范围、地方政务、所辖人口的不同,统治阶层必须予以不同行政级别、不同薪俸待遇才能有效实现统治目的。有鉴于此,在地方官员体系中,增设了州一级行政级别,并具体分为直隶州和属州两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直隶州,基本相当于现今的省辖市,行政级别相当于府,直隶州知州和知府等同。但这个“等同”只体现在薪俸上,直隶州知州的品秩较之知府低,为正五品,基本相当于现在省管县高配的县委书记。而属州,基本相当于现今县级市,行政级别相当于知县,属州知州和知县等同。同样,这个“等同”也仅仅体现在薪俸上,属州知州的品秩较之知县高,为从五品,基本相当于现在县级市的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