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石婆固镇宅基地收费”的新闻无疑是这些天最热的宅基地新闻了,新闻一出,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河南新乡石婆固镇的村民们,之前或许没有想到过,自己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现在要收钱了。

其实,除了河南新乡石婆固镇,近些年很多地区都陆续出台了宅基地收费政策。下面我们了解下宅基地收费到底是怎么回事?哪些情况要收费?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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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收费是怎么回事?哪些情况要收费?

河南新乡石婆固镇规定,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起征面积为167平方米,对“一户一宅”超出起征点面积的多出部分实行阶梯式计费。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超过“一户一宅”用地面积标准的;“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它方式占用和使用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分户条件的建房申请人,通过择位竞价方式竞得宅基地的。

也就是说,宅基地收费是有前提条件的,并不是所有宅基地都要收费。如果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未超过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则不会收费。

二、农村宅基地要收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随着宅基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很多朋友在问,国家对超出面积标准的宅基地会怎么处理。 现在答案来了,如果当地没有出台相关政策,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超出面积标准的部分会在权属证书上注明,待日后分户、房屋重建等情况发生时再处理;如果当地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 像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石婆固镇、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等多地都采取了有偿使用的处理方式。下面我们来了解下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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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石婆固镇规定,起征面积为167平方米。超出面积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5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5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101-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201-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对大于300平方米以上的宅基地,不鼓励执行有偿使用政策,建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收回。

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规定,按全村宅基地平均面积作为依据,通过民主程序,合理确定本村起征面积,起征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333.33㎡。超出面积1-100㎡部分按每年5元/㎡计费;超出面积101-200㎡部分按每年10元/㎡计费;超出面积201-300㎡部分按每年15元/㎡计费。超出面积每增加100㎡,计费标准提高5元/㎡,以此类推。对大于600㎡以上的宅基地,不鼓励执行有偿使用政策,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法强制收回超占部分宅基地。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规定,起征面积为180平方米。超出面积1-60 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60-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100-150 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1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另外,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还规定,缴纳对象可自愿选取按年度(一年一交)或按时间段(5年期/10年期/20年期)或一次性(按70年收取)交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一次缴纳的时间越长,优惠力度也就越大,选择一次性缴纳的,有偿使用费可优惠30%。

由上可知,各地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上面我们只列举了几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政策为准。另外,你们当地对超出面积标准的宅基地是如何处理的呢?欢迎留言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