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园街道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000元,消费者向公园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送上一面锦旗。
2020年8月21日,公园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罗女士投诉,称其于2018年6月份在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折叠电动车,2020年8月20日晚在家中充电后,电瓶自燃爆炸,家里被烧,人员受伤,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接到该投诉后,公园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消费者家里窗帘、地板均有不同程度损坏,人员因吸入大量有害气体造成身体不适,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失。由于消费者无法提供相关财物损失票据,且电瓶已过质保期,双方因赔偿价格相差较大,第一次调解并未达成调解协议。
后执法人员经过多次调查走访,通过详细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查看资料、梳理关系等工作后,针对双方争论的焦点,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再次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同意向消费者赔偿损失70000元整,此次消费纠纷圆满解决。
供稿:贾 燕
校对:张 娇
编辑:温智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