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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

非法拘禁罪、

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

2020年11月16日,宣化区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李某亮等5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的一起涉恶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李某亮、胡某鹏、温某华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宣化区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李某亮为首,胡某鹏和温某华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请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依法进行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依法进行,过程规范有序,案件将择期宣判。

今后,宣化区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始终保持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彰显人民法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供稿:宣化区法院

编辑: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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