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农村的思想多多少少还带点愚昧,不够开化,但是因为儿媳妇没有生育能力就常年虐待,这也不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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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花季少女,97年出生,不过才20岁出头,出嫁时160多斤,可是死的时候只有60多斤,难以想象究竟受了多少罪!

自出嫁几年以来,出生于1997年的山东德州方庄村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怀孕,被丈夫、公婆虐待致死。

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称,妹妹方某洋出嫁时160多斤,被殴打致死时只有60多斤。"至今,对方也没有道歉。"

方某洋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有精神病,方某洋是独生女。"方某洋身体健康,只是有些反应迟钝,以前知道她在婆家过得不好,但是不知道她被虐待、被打。"

方某洋的婆婆刘某英供述,方某洋与儿子张某结婚后,家里人发现她行为异常,通过了解获知她有精神方面疾病。再后来他们发现方某洋无法生育,通过就医检查和打听方庄村的乡亲得知,她之前和她村的男人流过产。

而且,为了娶方某洋,被告家花光了所有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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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洋的公公张某林喜欢喝酒,因为娶方某洋欠了很多外债,喝完酒后的张某林经常发泄不满,殴打方某洋,每次下手都不轻。不让方某洋吃饭也是张某林提出来的。

禹城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林、刘某英、张某经常对共同生活的被害人方某洋以打、冻、饿、禁闭等手段予以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并致使被害人方某洋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情节恶劣,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虐待罪,应予刑事处罚;各被告人因犯罪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现, 决定从轻处罚;各被告人亲属自愿预交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故决定从轻处罚。

小编知道在农村,生育是最重要的,可是被告一家人娶媳妇之前没有了解清楚,花光积蓄"买"了一个儿媳妇,事后又发现对方不能生育,窝火是肯定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常年虐待一个花季的女孩儿,这行为也是够狠心的。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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