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汉中11月16日电(通讯员唐自胆)因欠下高额赌债被逼无奈,便虚构购买房屋的事实,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元用于归还赌债。近日,被告人史某和黄某被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合同诈骗罪,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6年5月,身为某乡镇卫生院医生的史某和身为国家某机关干部的黄某,因染上赌博恶习,经常参与赌博活动,很快欠下高额赌债。因讨债人经常上门讨债,滋扰得史某和黄某无法正常工作,二人便一起商谋,利用史某名义虚构已购买房屋事实向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20万元,由黄某找人提供担保,贷款后二人共同使用,各自用于归还其赌债。

2016年6月21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了史某的20万元贷款。同月23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邮政储蓄银行向史某提供的银行卡发放贷款20万元。黄某遂向史某出具10万元借条,二人将骗取的贷款共同用于归还赌债使用。

2017年1月,史某、黄某因债台高筑无力偿还,便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知去向,导致案发。2019年1月17日,史某被公安机关在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抓获归案。2019年9月6日,黄某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购房资料等手段,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借款合同,骗取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元,用于偿还赌债,截至案发,尚有未还本金19余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黄某明知史某骗取借款用于归还赌债仍为其提供担保人予以帮助,并将部分借款用于归还自己的赌债,其行为也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赃款,予以从轻判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