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君说两句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

规定,

11月16日0时,

岛城将开始正式供热,

采暖期为每年的

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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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根据青岛市物价局文件规定: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30.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33.0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崂山区34.7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各热企均开始热态调试工作

11日上午,记者来到青岛金泽热力有限公司的供热站,这里有5台29兆瓦的热水锅炉,其中2台已经开动马力,运行起来,另外3台将根据天气情况随时启动。供热站站长孙世腾告诉记者,在非供热季,工作人员对锅炉设备管网进行了全面的检修,供热点火之前,又对设备进行了试车,确保设备可靠,保障供热季平稳运行。

“供热前,我们也对燃料进行了充分的储备,现在进入热态调试阶段,工作人员正在加紧进行管网平衡调节,确保16日零时向居民达标供热!”孙世腾表示。记者采访获悉,在试供热阶段,金泽热力有限公司共配置33名服务人员,负责350余万平方米、3.6万余户居民的供热检修任务。工作人员将全力以赴保障环保达标排放,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居民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采访时记者也获悉,目前,全市共投运供热锅炉83台,换热站热态运行3246座。为保障11月16日能够安全稳定达标供热,各供热企业正在按照行业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系统特点,调集精干力量,紧锣密鼓的开展着各项热态调试相关工作。

同一栋楼你的暖气咋不热?供暖初期的十大问题看这里

1、整个片区或小区暖气都不热的原因?

这说明可能热源、管网、换热站故障或小区停水、停电造成的,用户请耐心等待。还有可能是由于供热区域内管线年久失修,出现了腐蚀泄漏、堵塞等现象。如果不能及时查出,将会造成系统补水过大、水温降低甚至不能正常运转。

2、室内暖气整体不热的原因?

需确认进、回水阀门是否打开,包括位于走廊管道间的分户控制阀门及室内的暖气片阀门等。其次需确认入户装置的过滤器是否存在堵塞现象,如出现过滤器堵塞现象,在确认关闭入户进水阀门和出水阀门后,使用扳手将过滤器堵头逆时针拆下,取出内部过滤网,冲洗干净后,再安装上,拧紧堵头后打开进水阀门和出水阀门。

3、暖气片不热(阀门已开)暖气片半截不热或管道内有水响声怎么办?

此时暖气内可能有积气,需排除积气。手动排气阀一般安装在每个暖气片的侧面顶部。手动排气时需利用合适的工具轻轻地旋转,直到气体完全排出且有水流出后,关闭排气阀。

4、 室内个别暖气经过排气操作后仍不热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请您先将入户近端过热暖气片阀门关小,然后将不热的暖气片阀门全部打开,待室内所有暖气片达到热均衡后,再慢慢开启原来过热的暖气片阀门,但注意阀门不要全部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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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暖供回水温度正常,但家里温度低是什么原因?

从以下几方面查找原因:(1)地暖设计或者施工不合理,管与管的间距太大;(2)实木板会影响到散热效果;(3)地暖覆盖面积(地毯、壁柜)过大,影响散热效果;(4)房子保温不好,落地窗面积太大,热流失比较严重。

6、 为什么开始供热时要进行多次排气?

供热系统在运行时,管道内部不断有气体产生,这些气体往往存在系统的最高点,而这些气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气塞,阻碍水的流动,导致散热器不热。而楼上安装的自动排气网因年久失修或质量问题,很难及时排出气体,因此需要人工进行多次排气。

7、 同一单元,为什么有的热、有的不热?

一栋楼内一部分房间热,另一部分房间不热,或是楼上热,楼下不热,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当初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了系统垂直失调;二是室内热力管道内有积气;三是用户周围有不用热的;四是有些用户只顾个人利益,私自盲目改造、加装散热器,影响供热系统平衡,造成冷热不均。

8、私自放水会对供暖效果产生什么影响?

私自放水会对供暖效果产生较大的影响。一是私自放水破坏了稳定的水力系统,系统产生倒空现象,使空气进入系统形成气阻,导致局部甚至大部分居民散热器出现不热现象。二是私自放水会导致热力站补过多的冷水,影响供热温度。三是由于系统补水时混加了防腐剂,若误食误用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9、排气阀上为什么不能挂物品?

散热器手动排气阀由于只起排掉散热器末端积气的作用,所以体积小,结构紧凑。排气阀是由黄铜铸造加工而成,脆性大,如果在阀上挂物品,极易压断阀体,造成跑水事故。这几年,此类事故时有发生,望千万注意。

10、停电、停水对供热设施有没有影响?

有影响。因为暖气里的水是通过换热站的循环水泵输送到用户的供暖系统中,如果停电,循环水泵将停止运转,滞留在暖气里的水温下降影响供热温度。供热管道里要有足够的水量才能保持正常运行,如果停水会导致供热系统亏水或气塞而影响供热。

采暖设施的产权是如何划分的?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从热源(厂、站)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含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单位承担。单位用户规划红线以内、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内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本条例施行前建设的住宅,其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至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的供热设施,凡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给供热单位的,供热单位应当接收。

温度不达标退费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1)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2)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3)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如何科学规范进行测温?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供用热双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计量技术机构从事供热温度测量的活动进行监督。

关于室内供热设施如何规定?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下列行为:(1)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等;(2)擅自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3)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蒸汽和热水;(4)其他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用户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

如何科学避免水淹或减少水淹损失?

相关供热单位提醒用户:应确保在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时家中留人,对发现供热设施异常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维修人员入户维修,平时也应注意对自有产权的设施检查和维护,留心观察暖气片接口、阀门等处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特别要注意保护好暖气片跑风,勿刮、碰、悬挂重物,以免发生漏水事故。若因用户检查维护不到位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设施产权人负责。

另供热单位为防止暖气设施过快老化、锈蚀,在非供热季,大部分供热系统会采取满水保养。用户若要改动暖气设施,应事先到所在小区换热站咨询、登记,以防造成水淹损失。

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原因有哪些?

据供热工作人员介绍,供热季开始后温度不达标,主要是以下这些原因:(1)墙体保温效果差,造成热量散发;(2)装修或其它物品遮挡暖气片,阻碍空气对流,从而降低暖气散热效果;(3)不科学的安装或改造供热设施,引起热水循环不畅或流量失衡造成的暖气不热;(4)新建小区入住率和暖气开通比例较低,使得用热户热量散失较多。(5)散热器过小,达不到设计标准。(6)改变原房屋结构,例如将房间与阳台之间的隔断拆除,导致原供热设施不能满足面积增加后的供热负荷需求,造成室温降低。(7)有的房屋与阁楼联通,阁楼未安暖气片,下层房间的热量散发到阁楼,也会造成供热效果降低。(8)供热系统内积气、堵塞造成的热水循环不畅,也会影响供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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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问题请及时拨打这些电话

市供热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试供热期间,如出现暖气不热、冷热不均、设施漏水等情况,可拨打城市管理热线12319或直接联系供热企业,工作人员会及时上门处理。另外,试供热开始后,供热系统处于热态运行状态,供热设施随着系统内温度和压力的升高,由于热胀冷缩等原因,可能会存在连接部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同时,要特别关注新安装和新改造的供热设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供热单位或开发建设方取得联系,确保第一时间消除隐患,避免造成损失。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随意操作、改动暖气片和暖气管道任何地方,避免操作不当造成设施损毁,引起设施漏水,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及时去除暖气设施上遮盖物,避免影响供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