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保定市一位网友向本报反映:家中的燃气表出现故障,联系燃气公司检查后说必须换新的,然后收取了300元的换表费。他想知道,燃气表出现故障后,维修、更换的费用到底该由谁来出?
据该网友介绍,他是保定市满城区居民,前几天他买气后在燃气表上充值时,发现无法充进去,于是就联系了燃气公司报修。燃气公司随后派工作人员到他家中,确认是燃气表出现故障,于是将燃气表拆下带回进一步检查。
不久后,工作人员给他打来电话,称经过检查,他家的燃气表故障严重只能换新的,以旧换新的收费标准是300元。于是11月13日上午,他到满城区的燃气公司营业厅,交了300元换表费。当时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解释,启用三年以内的新表不收费,十年以上的老表不收费,三年至十年的表,以旧换新收费300元。虽说钱已经交了,也不算多,但他觉得燃气表坏掉,应该由燃气公司来负责维修、换新,而不应该让用户埋单。
11月14日,记者就“燃气表故障换新收费”问题,分别致电保定市满城区和主城区的燃气公司,均得到“十年以上老表免费更换,十年以内表收费”,价格从300元到500元不等。对于燃气表故障换新的收费依据,两家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均表示系“公司规定”。
那么,燃气表故障换新,到底该由谁来埋单呢?记者查询发现,全国各地的规定各有不同,绝大部分省市明确规定:燃气表故障属于非人为原因的,由燃气公司负责维修、更换。属于用户人为原因的,维修、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
河北省又是怎么规定的呢?记者了解到,2020年4月1日,新的《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第三十七条规定:“燃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管道燃气经营者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燃气计量装置出现故障,燃气经营者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因燃气用户责任造成燃气计量装置损坏的,维修或者更换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第六十条明确:“业主专有部分的燃气设施是指:(一)当燃气计量装置设在户内时,指燃气计量装置后的燃气设施,不含燃气计量装置;(二)当燃气计量装置设在户外时,指燃气管道入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不含墙体内的燃气设施。”
综上可以看出,《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燃气表在户内的,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燃气设施。这种情况下,燃气表出现故障,应由燃气公司负责维修或更换。但是,如果是用户人为原因导致燃气表损坏的,则维修、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那么,燃气公司“十年以上老表故障免费换新”又是出于何种考虑?记者查询发现,居民用燃气表的使用规定年限一般为十年。
记者了解到,对燃气表维修、更换被收费的用户,不止上述网友一人。2019年5月份,就有保定市民向“阳光理政”反映“保定市燃气表更换收费505元,应为免费更新吗”的问题。办理跟踪显示,2019年5月28日,该问题被转给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14日,被转发给保定市竞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目前,尚未看到有关部门答复。
来源:燕赵晚报
记者:汪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