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需要提供3名与报考学科相关专业的专家推荐。

3.外语水平:

(1)英语达到专业四级或非专业六级合格及以上;雅思5.5分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

(2)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及以上或专业四级。日语:非日语本科,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及以上;日语本科毕业,日语水平达到一级(N1)。俄语达到专业四级或非专业六级合格及以上。

4.申请人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具备下列之一的专业背景:法学、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语言文学、社会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

二、申请材料

(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专家推荐信。申请人须有3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1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非报考导师)2位;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需3位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专家推荐信应为推荐人亲笔书写。推荐信应当包括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术能力、培养潜力等的评价意见。推荐信应由推荐人亲自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真实,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申请人务必将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人文学院(请勿使用其他快递)。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216

纸质申请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B320室。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B320室人文学院研工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和方向、申报导师姓名),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信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B320室人文学院研工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是专家推荐信,被推荐人姓名),邮编100088。也可密封后放在申请材料中一起邮寄或送交到接收地址。

三、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