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9日、2019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于2020年11月14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截至2019年11月14日,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352,941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26,656,005.94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2019年9月30日总股本的1.10%。2020年6月,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因此,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转增后的持股数量为13,458,8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2)。

二、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按照《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四、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一旦本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