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进出口”)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新材料、金田电材、金田进出口、香港铭泰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34,214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2,000万美元按2020年11月1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6070折算);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兴荣铜业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11,4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如下:

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金田进出口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衍生交易提供不超过8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衍生交易提供不超过2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兴荣铜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5,250万元;已为金田电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3,250万元;已为金田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828万元(其中6,784.92万美元按2020年11月1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6070折算);已为兴荣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3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电材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进出口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衍生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800万美元。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最高额担保函》,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00万美元。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衍生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200万美元。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出具《最高额担保函》,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00万美元。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兴荣铜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1,4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298,556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51,800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在预计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1日、2020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新材料

2、金田电材

3、金田进出口

4、香港铭泰

5、兴荣铜业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19年数据经审计,2020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金田进出口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衍生交易提供不超过8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的两年止。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8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首笔融资提款日或实际发生之日始,至债务发生期间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到期日后的两年止。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5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六)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衍生交易提供不超过2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的两年止。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2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七)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首笔融资提款日或实际发生之日始,至债务发生期间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到期日后的两年止。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5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八)公司拟为兴荣铜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1,4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30,300.66万元(其中10,081.55万美元按2020年11月1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6070折算),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6.54%,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