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济南在明年的年票发售工作中将推出许多新举措,优惠政策也有许多新变化。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树金表示, 近期,年票发售工作会有6个方面的新举措:

(1)入园方式由原来的仅凭年票的单一入园方式,改为 持身份证、手机二维码或年票均可入园;

(2)发售时间由限时三个月发售改为 全年随时发售 ,市民随到随办;

(3)年票种类由只有全年票增加为全年票和半年票,共有全年票、半年票与单人、双人、三人年票组合的 6种年票形式 ;

(4)年票有效期由原来的当年有效改为 购买当日生效,有效期顺延半年或一年;

(5)购买方式由原来的年票卡到期作废,增加到期充值功能, 年票办理后3年内可多次充值续期 ,同时保留线上和线下两种购买方式;

(6)适用人群由原来的只对济南市民发售,改为2021年1月1日起,向 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 八市市民开放发售,该八市市民享受济南公园年票同城待遇。

同时,入园优惠政策也有了的新变化:

(1)实施“山水圣人”国有景区门票联动优惠。从今年10月9日起,持七日内泰山门票或三孔门票,可享受趵突泉、千佛山景区半价优惠;同时持有七日内泰山或三孔门票其二,可免门票游览趵突泉、千佛山景区。

(2)趵突泉景区、千佛山景区周一、周五半价优惠。2021年1月1日起,趵突泉景区、千佛山景区每逢周一、周五两天,对所有游客实施半价优惠,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此外,特殊人群优惠政策保持不变。景区原对儿童、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济南持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的教师、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以及持“山东惠才卡”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执行的免票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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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

日前,记者从11日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发布《济南市公园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简称《规范》》),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园服务管理工作,加快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文化优秀”的魅力公园。

《规范》指出,健全厕所管理制度,确保制度上墙、专人保洁,做到“四净四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异味、地面无积水,水通、电通,灯明)。厕所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垃圾,保洁工具和用品不能外露。

厕所开放时间应与公园开放时间同步。雨雪后及时清扫出入口、广场、园路、游览区,公园内禁止使用化学融雪剂。

《规范》要求,主园路、出入口、厕所、停车场及其它游憩和服务建筑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符合《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园规模及需要配备消防设备、器具和火警监控系统,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

《规范》明确,加强智慧公园建设,对服务、管理、养护过程进行数字化表达、智能化控制和管理。其中:有较大规模停车场的公园宜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对停车位的实时监测和停车空位智能引导;人流量较大的公园宜设置智能厕所,可通过智能手机、多媒体触摸屏等各类智能终端查询厕所位置及实时使用状态,实现厕所内部智能维护。

结合实际,科学确定5G基站建设总量,合理选址布局,并采用景观化或隐蔽化建设方式,确保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与建(构)筑物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公园风貌相融合。公园内5G基站宜采用“微基站”类型,并推进其与路灯杆、监控杆和管线等设施的整合及双向共享利用。

《规范》提出, 禁止任何与公园公益属性及服务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 禁止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以及健身、美容、住宿、接待等场所;禁止将公园内以参观游览为主要功能的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建立健全对外租赁经营项目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承租方安全生产、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卫生秩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对存在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餐饮项目,要从严防治、从紧管控,引导其逐步退出公园,加快建立以简餐、小食品售卖为主的餐饮服务格局。

加强公园噪声管控,噪声控制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及相关规定。《规范》还要求不得擅自使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

来源:齐鲁晚报(qiluwanbao002)·齐鲁壹点记者 夏侯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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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石洪开

监制:丢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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