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养犬市民:

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切实加强宠物犬管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有效杜绝犬只伤人事件发生。白水县公安局定于近期开展违规养犬和流浪犬专项治理,对流窜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的流浪犬进行集中整治。

望广大养犬群众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犬只管理,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坚决杜绝家犬伤人事件发生;在城区内养犬一律实行圈养、拴养和有看护的放养,凡未圈养、拴养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狗,一经发现一律捕捉。

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妨碍执法,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白水县公安局

二0二0年十一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