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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李诗琪 摄

对于可口可乐的中国市场而言,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可乐)无疑是其最重要的经营主体。而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近期披露的几条项目信息,中粮可乐位于河北、内蒙古和天津的3家子公司正在挂牌转让少数股权,转让底价累计超2.3亿元。

不过,上述项目的转让方并非中粮可乐,而是保利集团旗下的中国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食集团)、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国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食集团目前共持有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可乐天津)12%股权,但已全部处于冻结状态,并曾被法院强制执行。而根据裁判文书网此前披露,这一冻结和强制执行与中食集团旗下一参股公司所涉债务违约事项相关,中粮可乐天津或需承担一定金额清偿责任。

在这三笔有关中粮可乐子公司产权的转让中,原股东均具有优先购买权。

中粮可乐三家子公司部分股权挂牌转让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河北)有限公司15%股权(以下简称中粮可乐河北)、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可乐内蒙古)13%股权、中粮可乐天津有限公司15%股权目前正在该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转让价分别约为1.4亿元、3328万元和5681.33万元,转让方则为中食集团和中轻国际两家公司。

其中,中粮可乐河北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为8300万元,中粮可乐以50%的间接持股比例控股,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食集团和中轻国际分别持股35%、12%和3%。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司营业收入达16.32亿元,净利润9584.05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8亿元。

中粮可乐内蒙古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中粮可乐以67%的间接持股比例控股,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食集团和中轻国际分别持股20%、10%和3%。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司营业收入达4.07亿元,净利润8.51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7701.47万元。

中粮可乐天津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资本为1550万美元,中粮饮料天津(香港)有限公司以50%的持股比例控股,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食集团和中轻国际分别持股35%、12%和3%。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司营业收入达9.01亿元,净利润25.03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09亿元。

项目介绍显示,三家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可口可乐装瓶业务,可口可乐公司每五年对其装瓶商(含标的企业)进行可口可乐产品主剂罐瓶生产资质认定,三家公司现资质有效期限为2017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到期若无异议可续延。

就转让方而言示,中食集团、中轻国际目前均全资隶属于保利集团,今年2月,保利集团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同意批复。

项目转让信息显示,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而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意向受让方在进行一次报价后,还需要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存在多家意向受让方,项目则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再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

图片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截图

中食集团所持股权因债务纠纷被冻结

记者注意到,上述项目公告并未公布转让方出售股权的具体原因,但却“意外”披露了中食集团在中粮可乐天津股权已被悉数冻结的事实,冻结期限自2019年11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

通过对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检索,中食集团子公司中食信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食担保)所涉及的一笔本金达1500万元债务纠纷也逐渐浮出水面。而因涉及“抽逃出资”,中食集团未能从此纠纷中全身而退。

工商资料显示,中食担保于2013年5月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等,中食集团系中食担保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40%。

成立之后,中食担保的业务进展却并不顺利。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2015年至今,围绕中食担保共出现了近二十条执行信息,案由多为金融合同纠纷,多数执行的履行情况显示为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启信宝显示,目前该公司处于“吊销”状态。

2017年以来,来自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的多份裁定文件显示,该法院对原告罗丽娜与被告中食信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食担保)、中食集团等方面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曾作出民事裁定——要求中食集团需在其“抽逃出资”的1.2亿元的范围内,对中食担保不能清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此,法院在2300万元价值范围以内,查封、冻结了中食集团等企业名下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因而中食集团并未履行该裁定中的清偿义务,法院后对其进入强制执行,并两次发款给原告罗丽娜。

值得注意的是,因中食担保于2017年9月5日进入破产程序,上述执行又不得不被裁定中止。而针对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对中食集团做出的强制执行、以及向罗丽娜的发款行为,中食集团方面则表达了不服,并向该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中食集团表示,上述款项发放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明文规定,严重威胁到异议人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安全,同时严重侵害破产案件债权人的利益。

对于这一异议,9月25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再次下达了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异议请求并未得到支持。中食集团如不服这一裁定,可以自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截至目前,记者并未在公开裁判文书中查询到中食集团的复议文件和后续诉讼进展。而针对中食集团方面转让中粮可乐若干子公司股权的事项,记者亦对中粮可乐方面展开采访,但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