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海都记者 董加固 黄晓蓉

被送到医院醒个酒,34岁的惠安人曾先生头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左侧第9肋骨骨折,“被医院工作人员打了两次”曾先生到底经历了什么?而当曾先生想要取证时,医院当天的监控视频已全部黑屏。此外,醒酒者质疑:“醒酒就是睡一晚,收了1050元,收费依据是什么?”记者调查发现,当事的晋江捷达医院的醒酒中心有没资质。有关部门表示,将取缔晋江捷达医院的醒酒设备。

当事人:“前后被打了两次”

事情发生在今年8月25日。当晚11点多,曾先生一个朋友过生日,他和朋友到酒吧喝酒,喝了一瓶多的红酒,第二天凌晨1点多,他叫了代驾回晋江池店辖区的中骏四季花城小区,因与代驾发生口角,争执中他打了代驾,代驾报警。辖区晋江池店派出所的民警、晋江捷达医院的工作人员先后赶到现场,曾先生被送上捷达医院的救护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我在救护车上就被医院的工作人员打了。”曾先生说,打他的是一个有些瘦、身高约170厘米左的男子,事后经了解,该男子姓武,20多岁,“这个人在车上,挥拳打了我的头部几下。”

“这是第一次被打。”曾先生说,过后他双手双脚被绑上约束带,送往晋江捷达医院醒酒,“接下来我又被医院的工作人员打了,对方有三四个人围着我,对我的胸腹部等部位进行脚踢,其中有一个长得较胖,约有180斤。我护着头说,你们这是要打死人啊。这次被打,我不知道是在医院,还是在救护车上。”

26日早上7点多,酒醒后的曾先生打电话给亲戚并报警,辖区晋江青阳派出所的民警赶来现场处置。曾先生先后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和泉州市正骨医院治疗。

医院:“第二次没有打他”

26日下午3时许,海都记者来到晋江捷达医院,医院门口位置导诊台有工作人员,但不管记者按门铃还是敲门,工作人员都不开门,随后人还走开了。

记者联系上了该院的吴院长。她介绍,事发当日,医院派一辆救护车到现场,车上两人,其中一个为武某,另一名是司机。经她了解,武某打曾先生,是因为曾先生踹了武某下体一脚。医院有硬性规定,出诊人员要佩戴记录仪,但来医院工作一年多了的武某当时不知为何没戴,所以曾先生踹武某下体的经过没有记录。

院方能不能提供车内相关视频和曾先生进出医院的监控,来自证工作人员没有第二次殴打曾先生?

吴院长回复,因为武某没有戴执法记录仪,所以从四季花城到医院车上所发生的情况也没有被记录下来。有监控的是医院内部包括醒酒室,但这部分视频后来由于内存原因被覆盖了,过后请了厦门方面的技术人员过来帮忙,对方说无法修复。吴院长坦言,视频一般可以保存一个月,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巧,当日的这部分视频被覆盖了。

至于曾先生说他第二次被医院4个人殴打,吴院长否认并质疑曾先生所受的肋骨骨折伤情,是和代驾司机打架中受伤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视频显示:“瘦高”男打了曾先生

26日下午,晋江池店派出所出警民警陈警官、案件调解民警蔡警官,接受记者采访。

曾先生口中的第一次被打情形,海都记者从陈警官提供的一段执法记录仪视频中看到:

8月26日凌晨2点20分左右,晋江捷达医院的救护车停在中骏四季花城小区楼下,曾先生和一名穿着捷达医院工作制服的工作人员坐在车上,两人有一米左右的距离。

突然,另一名穿着晋江捷达医院工作制服的年轻男子冲上车,对曾先生进行殴打。此人就是曾先生所说的“瘦高”男子,姓武,20来岁。

这时,原本就在车上的工作人员见状也冲上前,帮忙控制曾先生。视频中,只见武先生多次抡起手臂,殴打曾先生,曾先生也有反抗,期间,一名男子压在曾先生身上,武先生用束缚带绑住曾先生的手脚。

陈警官介绍,事后他对晋江捷达医院的两名工作人员做笔录,视频中明显抡起手臂的武先生看到视频,承认自己打了曾先生,另一名工作人员只承认自己有提供帮助。由于当时双方有调解意向,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第二次打人视频去哪儿了?

蔡警官介绍,调解中曾先生才反映了第二次被打的情况,事发21天后,该所陈警官和曾先生一起到晋江捷达医院监控室调取当天监控,但医院当天的监控视频已全部黑屏

事后,陈警官找青阳所民警要监控,当天出警的青阳所民警只提供给他一段1分37秒的视频。记者看到,这段1分37秒的视频,只记录了4名男子把曾先生放在醒酒室床上的经过,没有其它画面。

曾先生介绍,他之所以会在事发后21天去调取监控,是因为期间捷达医院的吴院长曾答应要给他视频,他相信了对方。“我第一时间报警被4人殴打,青阳派出所的林警官也出警了,他不是应该调取完整监控视频,怎么会只有这1分37秒的视频呢?”曾先生表示,即使事后院方称视频被覆盖了,如果青阳所的林警官当时有第一时间调取完整视频,就不会让他取证难。

26晚7点多,晋江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海都记者,据其了解,林警官确实当天有出警,但林警官看了监控视频没有看到曾先生称的第二次被打画面,就没有调取完整监控,只用手机录了这1分37秒的视频。

亲经历者:醒酒就是睡一晚,收了1050元

晋江捷达医院的醒酒中心有没资质、收费标准有何依据、院方的工作人员有没权利对醉酒者绑束缚带?对此,海都记者进行了调查。

10月29日上午,海都记者辗转联系上了8月26日当天与曾先生在同一个房间醒酒的醉酒者。这名醉酒者不愿意透露醒酒的原因及其个人信息。但其称,他当时被送去醒酒时,意识还算清醒,到医院后,有护士为他抽血,然后被安置到很多人的房间睡觉。

据这名醉酒者介绍,他入院的整个过程中,有医护人员参与的就是这次抽血,目的是为了检测酒精度,之后就是在醒酒房间睡到天亮。

“他们让我缴1050元,是一个私人的二维码。”这名醉酒者称,第二天,一名男子让他扫了一个二维码付钱,说是醒酒费用,但没有给他任何收据和发票。

据曾有去过晋江捷达医院醒酒的经历者质疑,“醒酒一晚,收了1050元,收费的依据、标准是什么?

为什么用私人二维码收费,且没有正规发票?”

对此,晋江捷达医院的吴院长并没有正面回应,而是称自己身体不适,不适合接受采访。

此外,在曾先生提供的其第一次被打的视频中,记者看到,曾先生在晋江捷达医院的醒酒车上双手、双脚被绑上束缚带,蜷缩着躺在醒酒车上。医院出诊的随行人员,是否有权利如此对待醉酒者?对此,晋江捷达医院的吴院长同样没有作出回应。

医院:“醒酒中心”的荣誉牌由院方印刷

10月29日,海都记者在晋江捷达医院门口看到,救护车上写着“晋江醒酒中心”。此外,在晋江捷达医院的院长办公室门口的宣传栏,在医院所获得的“荣誉”中,有一块牌匾写着,“2013年9月,晋江市公安局授予晋江青阳捷达医院‘唯一由公安部门审批的晋江醒酒中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晋江捷达医院醒酒中心是否有相关的资质?29日下午2时许,海都记者从晋江市卫生健康局了解到,作为医院的主管部门,该局从来没有审批过醒酒中心,这块业务也不是该局的业务范围内

面对海都记者的提问,晋江捷达医院的吴院长称,这块写有“唯一由公安部门审批的晋江醒酒中心”的荣誉牌,并非是晋江市公安局审批的,而是院方自己印刷的,并表示会撕掉。

11月5下午5时许,海都记者再次打开晋江捷达医院的百度网页时,“属于晋江市唯一由公安部门审批的醒酒康复中心”字眼已删除。该工作人员还介绍,之前粘贴在晋江捷达医院吴院长办公室门口、由医院自己印刷的“唯一由公安部门审批的,晋江醒酒中心”的荣誉牌,也已让晋江捷达医院撕掉。

关于收费标准医院只给看“价格明细”四个字

有醒酒经历者曾向海都记者反映,在晋江捷达医院醒酒,“就是睡一晚,第二天被要求扫私人二维码缴1050元,且没有正规发票。””。那么,该医院醒酒的收费标准依据是什么?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综合科工作人员介绍,晋江捷达医院的醒酒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而属于市场调节价,晋江捷达医院作为市场经营主体,要在公共区域公示价格。如果醒酒者与晋江捷达医院存在价格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该局将前往核实并处理。

5日下午,海都记者再次前往晋江捷达医院。记者给该院的吴院长打了3个电话,均无人接听。

经过沟通,该院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同意让一名记者去看价格公示牌。但这名工作人员仅让记者看“价格明细”这四个字,具体的介绍却用铁门和身体挡住,更不让记者拍照。

“你们不让看价格具体介绍,只让看‘标题’,如果公示只能收几百元,你们却收1050元,那又该如何解释?”记者当即提出质疑,这名男性工作人员却执意不肯,并把醒酒中心的门关了。

法规: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对醉酒者采取强制措施

而对“醒酒费用扫私人二维码,也没有给正规发票和收费明细”的疑问,海都记者咨询了晋江税务部门。

5日下午3点多,晋江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复称,消费者如果向晋江捷达医院索要发票,晋江捷达医院应当开具正规发票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对此有疑问,可向税务部门反映,税务工作人员也会前往处理,包括该医院是否偷税漏税。

在此前的采访中,晋江捷达医院吴院长承认,“唯一由公安部门审批的,晋江醒酒中心”是院方冒充公安机关自封的。记者在武某打人视频中曾看到,武某与同事合力给醒酒者曾先生的手脚绑束缚带后,让他躺在后车厢地上。

记者了解到,目前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对醉酒者采取强制措施,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公安人员有权对醉酒者“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酒醒”。《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7条规定得更加详细:“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所属单位或者家属将其领回看管。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部门:将取缔晋江捷达医院的醒酒设备

公开信息显示,晋江捷达医院经营范围为:内科、外科、妇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晋江捷达医院的醒酒服务,是否超范围经营?对此,海都记者咨询了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局从来没有批给晋江捷达医院“醒酒”这块业务,晋江捷达医院没有院前急救的资质,也就是说晋江捷达医院没有资质开车去接醉酒者到医院醒酒。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晋江捷达医院醒酒设备,将给予取缔,并且依法加强对晋江捷达医院审批范围内的医疗执业行为持续监管。

政协委员:失去监管的醒酒中心,应当取缔

泉州市政协常委、丰泽区政协副主席许志达表示,因醒酒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对醉酒者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醒酒中心的监控就得24小时开着,监控还得保存。

醒酒中心的收费标准,要贴在醒目的地方,并向社会公示。

许志达还建议,醉酒者一送到醒酒中心,就要通知他的亲友来陪伴,对醒酒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职业道德与法制方面的培训。

泉州市政协委员、农工党泉州市委会常委高丽萍认为,晋江捷达医院冒充公安机关,给自己颁发“唯一由公安部门审批的,晋江醒酒中心”本身是违法行为,加上泉州目前没有部门对“醒酒中心”这个机构进行监管,导致醒酒过程中滋生了收费不合理、工作人员不专业等问题,应该取缔醒酒中心这个机构。

本文由#城市树木计划#作者【海峡都市报】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