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诗经·小雅》中提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封建时代的观念里,君王是代天行事,其意志不容臣民反抗,因此又有“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的说法。中国人有强烈的氏族观念,一举一动都可能牵涉到家族的利益存亡,因此在很多行事上无法表现得多么“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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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古时候的刑罚,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是有所耳闻的,常见的如打板子、关大牢、流放三千里、花样处死等,从中可以看出古人量刑的轻重具体体现在如何折磨人。如果用打板子举例,打多少下是一方面,行刑官通过暗示行刑人员决定执行力度是另一方面,所以有人打完啥事没有,也有人被活活打死。即使是处死也有很多种办法,比较痛快的是砍头,比较体面的是自缢,比较残忍的如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之类,虽然目的都是处死,但行刑方式不同代表了所犯罪孽的不同。从这里可以看出古代的法制意识相比今天更显原始,很多时候刑罚的目的更多是给统治者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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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流放罪犯剧照

正是因为刑罚为统治者服务,所以在古代很多时候没有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讲究,而是一人犯错全族株连。在刑罚十分严苛的时期,比如以法(法家)治国的秦朝,当时连坐制发展到了鼎盛,官方划分百姓五家为伍,一家包庇罪犯那么五家都要受到牵连。这一制度在汉朝被终止了,但是因为一人犯罪而株连全族的传统,却一直存在于整个封建时期。

▲古代株连九族斩首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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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犯了谋逆大罪,那么按照历朝历代的法律都得株连九族,那么九族是指哪九族?需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并非《三字经》中“高曾祖,父而身。生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的九族,而是父四族、母三族、妻两族。父四族指的是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一族、出嫁的姐妹一族、出嫁的女儿一族;母三族指的是外祖父一族、外祖母一族、姨妈一族;。妻二族指的是岳父一族、岳母一族,可见牵连范围之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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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罪犯照片

因为古代是氏族社会,一个家族多是聚居在一起,所以家族的人数都很多,不像今天一门一户的小家庭。一旦株连九族,那就真的是人头滚滚,成百上千人要受到株连。当然明代时明成祖朱棣还开创了株连十族的先例,把友人门生也算上了,用以惩处大儒方孝孺对自己的反抗。看到这里,想必大家都感到疑惑,古代没有高科技追踪技术,也并无定位技术,被诛九族的人,他们咋不逃跑呢?对此专家表示,你跑一个试试,蠢蛋才这么干。

▲高门大户房屋近照

首先,定罪是个技术活儿。并不是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皇帝在朝堂上直接颁布圣旨判哪位大臣有罪,然后让他回家告诉全家洗干净脖子准备领死,如果你在电视剧里看到了这样的戏码,只能说明这编剧和导演不懂历史。真正的定罪,首先是中枢判定罪行成立于否,然后皇帝让有司去捉拿(比如明朝的东厂、锦衣卫就干这事),这时候全家都被官兵围起来了,苍蝇都别想飞出去,更别说逃跑了。而且这时候并不代表就一定是重罪,家人也并不是一定会受到牵连,一切都还没有最终决断,如果这时候就开始逃跑,那就真的是在自寻死路了。一旦真的被判定要株连全族,再想跑已经晚了。

▲清朝女囚犯旧照

其次,即使是株连三族、九族很多时候都不是绝对的,毕竟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帝如果仁慈一点是不会赶尽杀绝的,比如家中女子就可能免死,只是或被发往教坊司为官妓;再比如家中没成年的孩子也可能免死,只是被削籍为奴。而是否赶尽杀绝,这一切基本取决于皇帝的一念之间,如果选择逃跑,能不能跑掉不说,家里其他没跑的人那是一定没活路了。

结语

文中提到过株连九族一般是谋逆这样的重罪,当然肯定不限于谋逆,而且很多时候君王眼中的谋逆不一定就完全是错的,比如始终站在建文帝一边的方孝孺,他在后世得到的评价还是正面居多。如果你是方孝孺的家人,会不会有皇帝顾及天下舆论最后放自己一马的猜测?这是人之常情。也有心中有数的,提前做了规划。不过即使这样逃得性命,也成为了被通缉的罪犯,只能不见天日的生活,甚至落草为寇,这样的生活很多人未必愿意。而且这种选择会为家族蒙羞,很多看重名声的人反而更愿意选择干脆的去死。

参考资料:

《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