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大家都以为“反常即为妖”,但实际上,一些我们看起来并不正常的反常现象却往往是正常的,只是这一现象背后的情况我们并不知道而已。

朋友说,公司贷款逾期被起诉法院,贷款中一共有八个担保人均成为被告,但在最终裁定文书中只判决六个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两名被告并没有提及,这是为什么呢?

一些人可能天然地认为,一定是这两个人在背后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且法院一定是枉法了。实际上,并不一定是这个情况。

公司贷款逾期、八个贷款担保人被起诉,结果在判决文书上为什么只有六个人担责任呢?可能有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八位担保人中只有六位担保人具有偿还能力,而另外两个人经过法院调查并没有偿还能力,所以,在法院裁决中进行剔除也是必要的。

担保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在借款人无能或者无愿偿还、而且已经没有资产可执行贷款偿还的时候,由担保者负责偿还贷款,因此,担保也被银行内部人员称之为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虽然一般情况下,银行都非常重视第一还款来源,但不可否认,第二还款来源同样重要,并成为一个贷款偿还的重要保证。

一笔公司贷款,为什么要找八位担保人,说明或者是贷款金额比较大,几个担保人根本无法覆盖贷款偿还风险;或者是贷款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比较弱,只能多找几个担保人希望通过亲情、民俗以及更多的担保资产来进行偿还保证。

而在担保人中,有的担保人有较强的担保能力,有的担保人有较强的担保能力,甚至有的担保人根本没有担保能力,那么,在贷款偿还时,有担保能力的人就需要承担更大的偿还责任,而担保能力小的人则只需要承担较小的担保责任,没有担保能力的人,可能就无法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如果有八个担保人而在起诉以后的判决书中只有6个人承担还款责任,那么,一种可能就是另外两个人根本没有任何还款能力,而这6个人已经有了足够的还款能力。

第二种情况,八位担保人的担保是分别担保的,这次的判决书里面涉及的偿还债权并不包括另外两个担保人

当然,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很多,有全额度担保,也有分额度担保。

全额度担保的内涵是每个担保人都对贷款金额的全部进行担保,并不是大家想象的平均担保那样简单,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对所有的贷款金额承担还款责任。

还有一种担保是分别担保,也就是每个人只担保一定的金额,可以是平均额度担保,也可能是不平等额度担保,每个人只对自己担保的额度偿还还款责任即可。

因此,虽然对贷款逾期进行了起诉,但是贷款金额中也有不同的贷款业务,如流动资金贷款、票据、信用证等业务,如果逾期是只是流动资金贷款部分,而另外两个人担保的只是信用证部分,而信用证并没有逾期,所以,虽然担保的是8个人,但8个人担保的业务和金额不同,承担的还款责任也不同。如果这两个人所担保的业务并没有逾期或者逾期已经解决,那么,就不需要在判决书中承担还款责任。

第三种情况,另外两位担保人对自己担保部分已经在判决前进行了赔偿,所以在裁决时就没有必要再进行判决

在分别担保和部分担保的业务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所有的业务承担责任,即使只是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担保、流动资金贷款也已经逾期,但是每个人只承担自己担保的部分,并履行自己担保部分的还款责任。

比如8个人对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担保,在担保合同或者协议中可能会规定,前面6个人对2700万元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而后两个人只对300万元的贷款承担责任,那么,只要各自对自己担保的部分承担还款责任就好。

如果在贷款逾期、起诉以后,在法院判决以前,后两个人对所担保的300万元贷款承担了还款责任,即在判决书中就不再体现这两个人的担保判决内容。这也是正常的,很多债务都可以在法院审判期间通过偿还债务进行和解,这样就不会出现在判决书里。

第四种情况,另外两位担保人的担保行为在法律上有瑕疵,也就是担保合同属于无效,当然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虽然8个人对同一笔贷款进行担保,但并不代表着8个人必然对贷款的逾期都要承担责任,这里面还有一个有效担保和无效担保的问题。

对于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6种:一是具体担保的主体不合格;二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三是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四是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五是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六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除了上述的6种情形以外,还有可能是担保手续不齐全、担保方式违法、担保责任模糊而不具有特定性、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有一定的瑕疵等,因此,虽然在贷款逾期以后银行向法院起诉时是8个人,但在法院的甄别时会对担保主体的资格和有效性进行甄别,如果最后的结论是有两个人不符合担保条件,那么,这两个人的担保就是无效的。

在担保无效的前提下,法院自然会剔除无效容积为人两个人,而将另外6个人进行担保责任判决。

第五种情况,在起诉以后,原告对其中两个担保人由于各种原因而撤销起诉,那么,在判决时就不会出现这两个人的判决内容

因为各种原因,在贷款逾期起诉以后,原告方即债权人也可能是银行,对其中两个担保人撤销了起诉,那么,这两个担保人就不再承担担保还款的责任,而另外6个人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银行贷款和担保是一个法律特征很强的业务,并不是我们大多数人想象的那样,特别是对外担保时一定要小心谨慎。(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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