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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针对市民关心的公积金能不能异地贷款买房、商贷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如何执行等具体问题,做出了逐一答复。

1、问:在外地的公积金能不能异地贷款买房,这个到底是开发商说了算,还是公积金管理中心说了算?

答:按照现行政策可以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作为开发商企业不能拒绝。异地公积金贷款有两个条件:一是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为宝鸡户口一年以上;二是在宝鸡辖区内缴存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这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办理。

2、问:我当年买房时当时的房贷用了商贷,现在能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商转公业务也是公积金业务的一种类型,前期借款人取得商业贷款后按照个人意愿中途如果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后可转为公积金贷款。如果要做商转公业务,首要的前提条件是取得房产证之后,其次所办理的此次商转公业务是首次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第三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要连续足额正常缴纳六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另外,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不发生变化,而且要正常缴纳公积金。商贷的房产必须是宝鸡辖区的房子,公积金的缴存地也必须在宝鸡。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办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时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房产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在公安或房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3、问:现行的贷款利率具体是怎么执行的?有什么标准?

答:按照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执行办法如下: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含五年)年利率标准为2.75%(月利率2.2917‰);五年以上的年利率标准为3.25%(月利率2.7083‰)。发放之后如遇人民银行利率变动,当年利率不变,次年初执行上年最后一个利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