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弯让直行,通过斑马线时应礼让行人等,这些都是司机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但事实上却有些司机未能做到。近日,吉安就有一位三轮司机就因为左拐未让直行,酿成事故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搭上巨额赔偿……

事发现场视频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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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18时11分许,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滨江大道泰发茗城丁字路口,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受损,车主当场昏迷,肇事三轮车已逃逸。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勘查工作。经了解,摩托车主已被送往医院,但因颅脑受伤,处于昏迷状态,无法提供任何线索。视频监控显示,当时三轮电动车在三岔路口左拐时,一辆从东往西飞速行驶而来的摩托车直接撞到三轮车的右后尾部,电动三轮车晃了几下差点侧翻,车子稳住后,电动三轮车未作任何停留,继续拐弯驶离监控视线。民警调取监控录像,确认该三轮车为黑白相间的无牌电动三轮车。经过细致摸排,最终在滨江一号小区充电桩处发现嫌疑车辆。通过嫌疑车辆确定了肇事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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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三轮车主张某驾驶三轮车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摩托车,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但由于其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故被判定承担起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于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

摩托车主石某因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合并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经监控显示,相撞时石某佩戴的安全头盔在其头部着地前已飞出,这表明他只是戴上了头盔,并未扣好安全扣。这也是导致石某死亡的一大原因。三轮车车主张某未购买车辆保险,最终经协商张某赔偿78.8万元,外加近5万元的抢救医药费。一次不经意的不守交通规则,让张某搭上80多万的巨额赔偿,付出了惨重的代价!(via 泰和交警)

这起血淋淋的事故

再次给所有的驾驶员敲响了警钟

转弯让直行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

下面这些情况请司机朋友

务必牢记▼

情况一:无交通灯的路口,无条件让右先行

无人值守且无交通灯的路口,无论右侧来车是直行还是转弯,通过路口的车辆都必须让右侧来车先行。

情况二: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无条件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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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交法》和《123号令》的规定,在有让行标志的道路路口,必须让行。如有停止线,则需要停车观察路口情况,再继续行进。即使是直行状态进入交叉路口,也要给其他交叉口并入或者是转弯的车辆让行。如果没有按规定让行,一旦发生碰撞,负全责。

情况三:有交通灯的路口,灯头让灯尾

路口有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如果路口内车辆还未完全通过,即便本侧直行车道已为绿灯,也应该让先进入路口的车辆先行。如果转弯方向堵车时,以上情况经常发生,大家一定要注意。

情况四:主路出口,辅路让主路先行

主路车辆,相对于辅路行驶的车辆来说,因为有隔离带遮挡视线,右侧盲区更大,且主路车辆经过辅路路口时车速仍然很快,非常容易造成恶性交通事故。因此辅路车辆进入主路时虽为直行,也得让主路车辆先行,否则一旦发生事故,抢路的辅路车辆为全责。

情况五:闯入导流带的车辆全责

城市道路上,主路与辅路的交汇处通常都有转向并入的导流线或导流带。如果此时有车辆直行闯入导流带,与正在左转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那么闯入导流带的直行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情况六:环岛以“先出后进”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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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环岛最外侧是右转车道,中间是直行车道,最内侧为左转车道,准备进入环岛前的车辆要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而很多环岛入口较窄,导致进出车辆距离很近,此时“先出后进”的原则就很重要了。

文明礼让,道路通畅

记住一句话:

任何时候,平安优先!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遵守交规!让悲剧不再发生!

扩散提醒

来源:吉安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