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

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

通过官方微博通报一起

三人死亡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通报显示,因个人纠纷,湛江一男子持刀砍伤他人后,逃离现场。随后,该男子坠楼,又砸中一名路人。坠楼男子当场死亡。被砍者与被砸中路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称,11月4日19时许,杨某明(男,55岁,湛江市赤坎区人)在湛江市赤坎区新江路十巷缪某明(男,54岁,湛江市赤坎区人)家中,因个人纠纷持刀将缪某明砍伤,缪某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杨某明逃离现场后,于5日0时许在湛江市开发区万达公寓43层坠楼,正好砸中路人周某芳(女,45岁,陕西省西安市人)。

经现场医护人员诊断,杨某明当场死亡;周某芳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湛江市赤坎区新江路十巷附近一居民告诉记者,她也听说了此事,但附近私人房屋很多,她也不清楚事情发生的地点和原因。

地图显示,两处案发地相距约7公里。杨某明坠楼地点附近万达广场一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确有其事,不清楚原因,当时已报警处理。

湛江警方通报称,目前,案件调查及相关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远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马媛

见习编辑 许畅

撩小编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可以拨打0531-81935883,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给我们留言或直接微信搜索:wqc123455加“山东商报”为好友。

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通过公众号或微信随时与山东商报记者进行沟通,商量对策和办法。

为响应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号召,《山东商报》社及旗下新媒体刊发文字及图片稿件特声明如下:

一、知道文章及图片来源的,我们一定会注明文章及图片的出处或作者,请作者联系小编,我们将按照山东商报报社稿费标准,及时发放稿费。

二、对于图片和稿件未提及出处的,我们转发时未能及时署名的,请原作者或单位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山东商报报社稿费标准,及时发放稿费。

三、对于不同意使用的文章和图片,请原作者或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以防侵权。

四、2018年以前的文字或者图片,因条件所限,未及时署名的,请作者或者单位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上述标准发放稿费或及时删除相关稿件或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