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借贷中,我们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在借钱时找人担保,以保证自身债权不受侵害。

很多人以为担保人就是走个形式,签个字而已,随随便便就当了。

但,担保人不是那么好当的,是要承担相应风险的!

最直接风险就是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就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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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合同约定不明确,担保人也要担责?

我们前两年就针对担保人担责问题做过调研,其中有一起案子就很典型:

15年,赵总向王总购买了100万元的货物,双方签订了相应的货物买卖合同,并约定好赵总的付款期限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等。

为了保险起见,双方还请来共同好友李总做担保人,为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签完合同后,王总按时交付了货物,但赵总却迟迟没有支付货款。

王总知道自己要再拿不到货款,这么拖下去,厂子可能会因此倒闭,于是找到了赵总进行协商,希望其尽快履行合同义务。

但赵总因为手头上没有足够的资金,拒绝履行义务。

于是王总就一纸诉状将赵总和李总告到法院,要求赵总支付货款及相应的违约金,同时要求李总对货款及违约金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王总的诉讼申请,李总有不同看法。

他认为自己在合同中仅约定了对货款承担担保责任,因此拒绝对违约金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

在三人签署的合同中,约定了李总愿意为100万元货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又约定了为合同的履约承担保证责任。

从合同的文义来看,李总提供担保的范围应不限于100万元货款,而是为赵总履行上述合同提供担保。

因而,合同中对于李总应承担的担保范围的约定并不明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保证担保的范围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担保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总的诉讼请求。

注意: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实际问题需具体分析。

02 实操建议

担保人,并不只是简简单单的签个字而已,而是要担起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选择成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谨慎对待,不然就有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说是这么说,但并不是所有的担保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符合这几种情况的担保人,就无需承担责任: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债务人与担保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担保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

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和债务人对主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保证在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供稿:易法通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