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1月3日,正宁警方经过研判深挖、顺线追踪,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同时破获2起外地电信诈骗案件。

11月2日,正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对违规开办两卡人员进行核查时,发现辖区居民杨某有出售银行卡的重大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对杨某进行立案侦查,发现杨某名下办理的2张银行卡均涉及电信诈骗嫌疑,且支付结算金额累计超过20万元。

11月3日15时许,办案民警在正宁县山河镇将杨某抓获,经讯问,杨某供述今年7月份,在自己明知对方有可能利用银行卡进行网上赌博的情况下,为了赚取钱财,杨某在自己名下办理了2套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卡各1张,U盾各1个,电话卡2张)并以每套1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收购方。民警通过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合查询发现,杨某名下的2张银行卡涉及上海、兰州等公安机关办理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价值总计1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警方提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支付宝账号、QQ号等账户信息,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旦发现自己的相关账户信息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来源:正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