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5月1日
一部专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行政法规正式实施了!
小伙伴们知道么?
没错!就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为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严厉整治欠薪行为
保障农民工辛勤劳动后能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
彭州市运用新条例开出了
一张55000元的罚单
快来了解一下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10日,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相关部门案件线索移送,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执法人员立即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立案调查,通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到市综合执法局接受调查处理。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1.责令停工2天;2.处以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主办: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