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今年8月到岗,只因聘用的公示批次不一,致使两批公费师范毕业生的聘用时间及工资标准执行期不一样,第二批从10月起执行比第一批晚了两个月。几天前,四川乐至有网友反映认为他的侄女(第二批公示的9人之一)受到了不公待遇。11月4日,乐至县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解决此事。

据网友反映,在乐至县人社部门的考核招聘通知中,他侄女所在批次的9人工资福利待遇从今年10月起执行。“但她到学校的时间是8月,9月1日已经在学校上课。”该网友还称,聘用其他14人的文件中提到,其他14人的工资标准从今年8月起执行。为此,他认为,同样的到岗时间,只因公示批次不一样,造成聘用时间及工资标准执行期不一样,侄女受到了不公待遇。“恳请相关教育人事部门认真核实,让相关人员按相应的到岗时间作为聘用和待遇(享受)时间。”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今年8月19日、9月27日,乐至县人社局、教体局分两批公示了2020届四川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拟聘用人员,两批拟聘用人员分别为14人和9人。两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分别在8月27日和10月12日结束。公示中注明,对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的,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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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拟聘人员公示

11月4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根据公示中的公开电话分别联系上乐至县人社局和乐至县教体局。乐至县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暂未收到相关反映。据其介绍,乐至今年聘用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是分两批公示的,公示的内容是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人社部门挂网进行公示的。“按照要求,公示期满后,我们出了聘用文件,才能到岗上班,开始计算工龄。如果是(用人)单位通知到岗,那就看和单位如何沟通的。”

随后,乐至县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公示分两批是因为有部分拟聘用人员档案没寄,需要补档案。此前,教体部门已接到相关反映。“我们正在解决这个事,待遇要从8月份算起,包括服务期都要从8月份算起。”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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