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福建商学院一名大一女生遭福教授性骚扰一事引发关注。涉事女生小月(化名)称,副教授对其进行多次性骚扰,她举报多次,但是涉事教授都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给自己心里带来巨大创伤。联系了学校负责人,对方回应,事情还要进一步调查。学校近期将公布事情的进展。

去年10月22日,当时还是大一新生的小月因提交作业,交了福州商学院王某恩副教授的微信,随后王某恩在微信对她进行多次互动,其中不乏一些性骚扰的不当言论。

据涉事女生自己称,当年11月10日,王某恩将其骗到偏僻地带,准备对其进行猥亵甚至性侵,但是遭到了强烈反抗未遂。事后,福教授进行多次道歉,并且称自己是一时冲动,说了自己很多悲惨遭遇,希望获得自己的同情。当时离学科考试还剩一个月,涉事女生最后选择了隐忍。

终于过了寒假,他以为自己自由了,但没有,王某恩继续通过微信骚扰他。在日益消沉的精神状态下,他敢于意识到必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在家人和热心人士陈先生的支持下,他向学院举报了此事。

但在向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报到后,学院领导并没有立即向校级领导汇报,只是与王某恩进行了单方面沟通。最终小月向福建省教育厅举报,调查组才成立。

11月3日,福建商学院相关部门告诉记者,校方已于3月24日成立专项调查组,并停止了王某恩所有工作。据学校调查,王某恩与学生小月在微信聊天过程中,分别6次向她发送四种不同程度的不雅图片,并使用挑逗性的语言文字。2019年11月10日,王某恩单独与学生小月相约到连江县潘渡乡河滩钓鱼。

事后,王某的亲属多次与小月家属联系,商讨经济补偿问题,并将学校拟给予的处理结果告知其:取消奖励和优秀评价资格,调离教师岗位,记过处分,降级职称、停发岗位津贴、年终奖。

最后,陈先生和王先生的代理人开始制定赔偿协议。根据赔偿协议,王某恩愿意支付她13.5万元的精神疾病治疗费、陪护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费等,其中3.5万元是学费差价补贴。但她被要求出示谅解书,停止上访,删除所有微信记录、截图和录音,她无法阻止他要求商学院恢复正常教学、职称评定、考核和晋升。

小月说,因为她和她的家人没有经验,他们认为学校会按照原来的计划惩罚他,所以他们签了这份协议。不过,从报道开始到最后签署协议,王某恩并未出现。学校没有降职,调离的岗位改为临时调任。

此外,有关小月提出王某恩涉嫌猥亵的问题,学校多次告知学生及家长可走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学校还称,公示的转学理由与小月本人申请报告一致,不存在学校捏造事实的情况。

11月3日17时,记者从连江县警方获悉,发现网络舆情后,已经介入调查。目前,小月已转学至一所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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