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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马某
11月2日,阳新县公安局三溪派出所在该局刑侦大队等单位的支持下,成功抓获一名“断卡”行动对象,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截至当天,阳新县公安机关共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7名,“断卡”行动集中收网行动取得成效。
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以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断卡”行动10月10日启动以来,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深挖“两卡”违法犯罪线索。
10月28日,阳新县公安局接上级公安机关指示,阳新县内有8名相关对象,尽快收网抓捕归案!
对此,阳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部署。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阳新县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以打促防,最大限度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空间。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乐某
10月30日,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黄石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联合该局网安大队及相关派出所,主动出击、循线追踪、深挖细查,在武汉市、黄石市及阳新县内分别抓获:
钟某(男,现年20岁,阳新县枫林镇人)
陈某(男,现年20岁,阳新县荆头山农场人)
贾某(男,现年20岁,阳新县陶港人)
李某(男,现年20岁,阳新县排市镇人)
马某(男,现年20岁,阳新县兴国镇人)
石某(男,现年27岁,阳新县白沙镇人)等6名嫌疑人。
经审查,6名嫌疑人对利用收买的银行卡或直接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诈骗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钟某交代,今年以来,“卡头”钟某出钱向“卡奴”朋友陈某、贾某等人收买对方名下的数张银行卡,之后,向他人出售这些银行卡,供他人实施诈骗活动;与此同时,钟某还将自己的银行卡售卖给他人获利。
警方查明从钟某银行卡转账结算资金达21万余元,其共计获利2000余元。
11月2日:刑侦大队、三溪派出所联合行动,抓获嫌疑人乐某(男,现年25岁,阳新县三溪镇人),正在审查中。
目前,钟某、李某、马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证明,涉及许多隐私和其他证件安全,不可随意借给他人。另外,银行卡买卖也是犯罪行为。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转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在买卖银行卡过程中可能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身份证等违法行为,因此可能涉嫌诈骗罪(共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洗钱罪。
(来源:阳新新阳网通讯员 杨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