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明白纸
一、缴费范围
我区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均应参保,同一户口簿内符合条件的成员必须全部参保。长期在我区居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及其亲属子女亦可在我区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3元/人/年(其中: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是280元,长期护理险3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保险费由区财政负担。
注:以户口本为单位参保,非整户参保居民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三、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为缴费期,2021年2月1日至2月25日为补缴期,逾期不再受理。
四、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和缴费方式
(一)初次参保人。初次缴纳以及需完善缴费信息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须向所属乡镇(区)劳动保障站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乡镇(区)劳动保障站汇总后,报区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已完成参保登记的,不需要进行参保登记。
(二)连续缴费缴费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自主缴费方式:缴费人通过税务窗口、自助终端、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APP软件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三)新生儿参保。2020 年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享受待遇截至到 2020 年 12 月31 日 24 时,如 2020 年出生的新生儿不办理 2020 年新参保登记,直接随整户办理2021 年参保的,将无法补办2020 年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及享受待遇。自 2021 年起父母双方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各乡镇、社区办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度个人参保缴费费用。
六、征缴过程中常见问题
错误信息核对。缴费开始后,连续参保人员因基本信息错误(姓名、身份证号),通过自助终端进行缴费的,参保人携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属村(社区)进行参保登记,由各村协办员将错误信息汇总,及时反馈给所属乡镇(区)劳动保障站, 由各所属乡镇(区)劳动保障站梳理汇总(加盖公章),集中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修改,待信息修改成功后,参保人员再进行缴费。
七、咨询电话
任泽区医疗保障局 0319-7511786
任泽区税务局 0319-7515017
编 审 | 如燕
审 核 | 马建鹏 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