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为大力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助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决定2021年度继续面向部分国内外大学定向选调一批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时间为11月3日8:30至11月20日17:30。符合 条件的学生可登录“报名。

选调单位为省直相关厅局;市(地)直单位: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 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大兴安岭市(地)直机关;区直单位:部分 市辖区区直机关。

按照要求,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在落编单位工作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央组织部要 求,本人须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培养锻炼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选 调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满后,根据工作表 现及本人意愿,可回到原落编的省、市直单位工作,也可继续留在基层工作(编制相应转到当 地)。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和车补标准,转正定级后级别工资高定两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二级主 任科员,硕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分别任命为正副科级领导 职务,本科生直接任命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其录用 资格。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黑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选调对象

01

部分国内大学的2021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 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02

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国内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1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硕 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国内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1年在校 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03

部分国(境)外大学(具体名单见附件1)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毕业,并取得教 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须有国内大学就读经历 ,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选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基层人民群 众怀有深厚感情。

3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 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国内大学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 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

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发展潜力。

5

18周岁以上,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 周岁以下(1987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及以后出生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年龄相应放宽两岁。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

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 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20日)。

7

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8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 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于勇澜

编辑:马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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