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晨 实习生 徐婷婷 图片由受访者供图

2003年4月3日,同济大学大二学生李奇乐因肚子痛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以下称新华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急性暴发性胰腺炎。

2003年5月25日,救治了五十余天后,李奇乐去世,最终死亡原因被判定为多脏器系统功能性衰竭。

李奇乐去世后,其母亲胡月琴称医院以家属未将医药费用结清为理由,拒绝开具死亡证明,胡月琴也开始走上寻访之路。李乐奇的遗体经几次转存后,便一直搁置在宝山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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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直到2018年,胡月琴收到上海市卫健委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才得以办理死亡证明复印手续。

2019年1月她拿到儿子死亡证明存根联的复印件,随即在派出所办理了销户证明。原本以为程序走完,就可以让儿子入土为安了,但殡仪馆方面需要胡月琴缴付二十余万元的遗体存放等费用后,才能进行火化,这让已经陷入经济困境的她难以承担。

李奇乐死亡证明(复印件)

遗体停放一天,又会产生三十元钱的费用,而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加。胡月琴认为,这是因为新华医院不提供死亡证明造成的,应由医院方面承担。

因欠医疗费十余万元

医院拒开患者“死亡证明”

2003年4月3日,同济大学大二学生李奇乐吃过午饭后突然肚子发痛,在家人陪伴下到了家附近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挂了急诊。经诊断后确定为急性暴发性胰腺炎,住进了内科病房。

在新华医院救治了53天后,李奇乐去世。在去世当天,也就是2003年5月25日填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其直接死亡原因被判定为“多脏器系统功能性衰竭”。

时隔了16年,其母亲胡月琴才拿到了这份死亡证明存根联的复印件。胡月琴称,之前医院不开具死亡证明,是因为其未结清儿子李奇乐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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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月琴收到的传票

2003年9月,胡月琴还收到了一份来自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传票,新华医院起诉胡月琴,要求其偿还近12.5万元的欠费。胡月琴也多次向院方写信,希望能够先开具死亡证明料理好儿子的后事,但并未得到回应。已经为儿治病花光积蓄的家庭,也无法再有能力偿还医院开出的清单。

救治期间,李奇乐所在的同济大学师生还伸出了援手,为李奇乐筹集了四十余万医疗费。法院执行人员来到家中执行时,胡月琴也表示自己并无能力偿还。

之后她又给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写信,并在2004年底收到回信。“信上说‘暂缓执行’(欠费),该意见已向申请方新华医院作了说明。我心想可以先不用偿还欠费,能够开具死亡证明了,于是又到新华医院申请,但仍然行不通。”

胡月琴对院方的救治也颇有微词。例如,在儿子住院初期,医院先称从瑞金医院前来会诊的雷教授说可以不用开刀,但后来新华医院的外科专家又决定给李奇乐开刀手术。“说我儿子很危险了,开刀的话还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胡月琴表示,自己也不懂医学,只得听从医院的安排。

听说治疗胰腺炎是瑞金医院的强项后,胡月琴多次向新华医院方面申请转院,但均被回绝。“原因是说我小孩的状况不好,最好不要搬动。”

因无死亡证明导致遗体停放殡仪馆17年

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承担?

因为没能拿到死亡证明,胡月琴便没法为儿子销户,没拿到居民死亡殡葬证,也就无法将停放在殡仪馆的遗体进行火化,入土安葬。

李奇乐殡葬证

多次信访后,在2018年12月21日,上海市卫健委发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表示“经查,患者李奇乐的病史资料中存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您可去新华医院(医患调解办公室)办理复印手续。在2019年1月3日,胡月琴向新华医院申请了复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存根联,拿到后换取了居民死亡殡葬证。

病历复印申请书

没想到的是,殡仪馆方面提出要求支付二十余万元的遗体停放等费用。“我现在想的就是如何解决这二十几万,而且遗体停在那一天,就增加三十块钱。这个费用就是因为医院迟迟不提供死亡证明造成的,应该由他们解决。”

医院:后续会作统一的回应

11月2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宣传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由医院的品牌拓展部作回应。随即记者也联系上品牌拓展部,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上报给领导后医院方面将会作出统一的回应,具体回应的方式或相关发布平台也暂时未定。

律师说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医院以家属未付清医疗费为由拒绝开具死亡证明不合理,且不合法。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开具死亡证明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是死者死亡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死者得以火化的前提。而家属拖欠医院的医疗费是债权债务纠纷,属于私权,债权债务的救济途径是法院,医院完全可以在开具死亡证明后另行以诉讼方式向家属索要医疗费用,而不得以违背法定义务为代价来完成自身的私权救济。

赵良善说,医院拒绝开具死亡证明,导致家属无法处置死者尸体而长期存放于殡仪馆,产生这项停尸费的原因在于医院不出具死亡证明,存在过错,所以这项费用应当由医院承担。如果从公平原则上讲,家属没有支付医疗费导致涉案纠纷产生,而且家属属于尸体存放的实际受益人,也需酌情承担部分责任,从而减轻医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