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潍坊的毛女士反映称,她的母亲在潍坊光明眼科医院接受白内障手术治疗后,原本只是有些模糊眼睛,现在已经近乎“失明”,眼睛一睁开就会感到头晕,只能闭目卧床休息。11月2日,潍坊光明眼科医院副院长裴女士表示,该院不认为毛女士母亲目前的情况为白内障手术所致,如果有异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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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毛女士的母亲因眼部不适到潍坊光明眼科医院进行检查,被诊断为“双年龄相关性白内障”,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进行白内障手术,“我们之前也到其他医院进行过检查,大夫告诉我们老人患有青光眼,并没有说老人有白内障。但是出于对光明眼科院长的信任,我们还是同意接受手术。”

令毛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手术后老人的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我母亲之前就是看东西有些模糊,但是正常的生活都没有问题,但是手术后,情况反而更加严重了,现在根本不敢睁眼,一睁眼就感觉头晕。”毛女士说,“对于我母亲现在的情况,医院一直也没能给出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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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毛女士多次与潍坊光明眼科医院沟通,该院同意为毛女士的母亲进行免费的康复治疗,“我们在医院接受一段时间的治疗发现没什么效果。”毛女士表示,“我们后来又到潍坊附属医院进行检查,大夫说是手术后干眼症加重。但光明眼科在手术前并没有告诉我们存在这个风险。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我母亲就只能闭目卧床,门都出不了了。”

11月2日,潍坊光明眼科医院副院长裴女士向记者表示,毛女士目前入院时诊断就患有白内障和干眼症,“我们在入院诊断的时候就把病人相关的情况,告知了患者家属,手术前也签订了告知书,一切都是按照程序执行,并不存在违规行为。”

对于毛女士所说的其母亲目前的状况是由于白内障手术所致,裴院长表示并不认同。

“我们在白内障手术后对患者进行了视力测试,证明手术是很成功的,由于白内障术后要点滴四周的消炎眼药水,可能会导致眼睛干涩,但在二至三月内就会恢复。”裴院长解释称,“我们不认为患者目前的情况是由于白内障手术所致,如果认为医院存在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就此事致电潍坊高新区卫健办,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他们已经进行过一次调解,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针对此事,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健律师认为,在医患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一般可采取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解决。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由法院根据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综合认定给与患者合法合理的赔偿数额。

同时,郑律师表示,事发后患者家属应尽快申请医院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为维权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