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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帮助企业了解、申报北京市的专项项目,中关村信促会联合东方嘉威整理了近期项目申报的情况,为企业更好的提供便利。

本 期 政 策 速 览

1.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征集的通知

2.关于征集“科技服务与文化设计创新平台”专项科技服务业重点方向储备课题的通知

3.关于征集“科技服务与文化设计创新平台”专项设计与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重点方向储备课题的通知

4. 关于评选2019年度“创业明星”的通知

0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征集的通知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报主体须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中德两国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等。(申报书详见附件2、3、4、5)

(二)2020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12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2类。相关方向已获得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合作的项目。

(三)我局将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申报试点示范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受理时间:2020年11月10日前

02

关于征集“科技服务与文化设计创新平台”专项科技服务业重点方向储备课题的通知

(一)科技服务协同创新平台

1.支持围绕底层技术研发,搭建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信息资源库、算法模型、开发工具、操作系统等资源,为行业提供性能测试、资源共享、行业咨询等技术服务。

2.支持围绕科技创新链条打造技术研发、概念验证、工业设计、测试检验、中试熟化等专业服务平台,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

3.鼓励科技服务技术及模式创新,支持围绕新经济、新消费搭建服务平台,引领科技服务的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开展科技服务业新场景建设,推动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

(二)知识产权创新服务平台

1.支持服务机构利用新技术手段,通过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权益保护、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战略咨询、项目立项知识产权评议促进,以及促进专利技术许可转化,专利池和专利组合运营,专利价值评估等。

2.鼓励探索搭建知识产权(含专利、版权、商标等)交易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评估交易体系建设。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

(三)工程技术服务创新平台

1.支持工程技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推进“设计-建造-运维”等全流程服务平台搭建,推动智能控制、数字技术在工程技术服务中的应用。支持工程技术服务领域高端装备、零部件研发及技术升级,支持基础软件及其核心模块开发,支持系统集成、检验验证等方面的共性技术研发及攻关课题。

2.鼓励开展新基建、新场景建设。支持围绕5G基站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应用场景建设中发挥作用。

3.支持工程技术服务在智能、绿色、环保、节能等方面开展技术创新,支持工程技术在城市科技、城市规划设计、城市更新、城市风貌保护等领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鼓励相关企业、机构根据城市副中心发展需求,打造科技服务应用场景。

关于征集“科技服务与文化设计创新平台”专项设计与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重点方向储备课题的通知

(一)设计领域

1.工业设计领域专业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工业设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开展数字化设计方法、设计工具、工业设计云系统等技术研究,支持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库,搭建数字化智能设计协同及交易相关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设等模式的应用推广;聚焦设计支撑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在高精尖产品设计前端,综合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提升产品总体设计性能。

2.设计创新推动城市科技发展,支持发挥设计与物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绿色生态等技术融合,满足智慧城市相关的楼宇管理、社区服务、办公环境、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等场景应用需求,打造科技+设计应用示范场景。

(二)文化科技融合领域

1.文化科技开放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搭建面向文化行业的开放创新服务平台,包括不限于搭建文化内容数字资源和要素平台、文化资源设计开发服务平台、文化产品和服务综合服务平台等,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

2.文化科技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及文化装备研发。支持攻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音乐演出、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文化领域的重要软件系统和重大装备自主研发和安全可控,支持影视摄录、高清制播、舞台演艺、观演互动、文化体验、公共文化服务等专用装备研制,提升行业技术及装备制造水平。

3.文化领域新技术应用场景拓展。拓展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场景,开发内容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技术应用系统与文化科技融合衍生新产品新服务,培育但不限于数字演艺、数字文博、虚拟影院等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促进文化消费升级。

鼓励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需求,打造文化科技应用场景;围绕东城区建设需求,促进文化科技创新发展,释放产业、区域发展活力。

4.个体工商户达到5人以上;小型企业达到10人以上;中型以上企业达到20人以上(中小企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划分);

5.创业经历具有典型示范推广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