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河南一学校让五名学生当着几千师生的面将手机丢进水桶里,近日校方回应,销毁手机的行为是学生自愿且家长支持的,不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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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行为网友纷纷表达了看法,“你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手机属于学生的个人财产。在这种公共场合销毁,真的合适吗?”“如果学校领导不强制,谁会自己丢手机到水桶里,学校明显在推卸责任,强词夺理。”“孩子玩手机应该正确教育,哪怕直接没收,放假退回也不能直接丢掉啊。”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表示,学校令学生将手机扔水桶销毁的的行为,可能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着科技进步,手机等电子产品越来越普及,学生上课玩手机也成为学校管理难题。从视频来看,很可能是学生上课玩手机影响恶劣,学校因此安排学生在众师生面前放入水桶销毁,起到警告、震慑的作用。学校的处理方式存在不妥之处,手机是学生家庭的私有财产,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即使校方表示学生家长自愿,也很难让人信服,极大可能是学生和家长的无奈之举。手机未损坏的情况下被丢进水桶,不仅损害了所有人的私人财产权,也是一种资源浪费。县城学生父母的工资不高,事后家长可能还需要再买个手机方便与孩子联系。学校声称不让带手机可以帮助节约家长开销的说法很难成立,扔掉手机也许能让学生暂时服从管理,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针对学生上课玩手机的行为,可以通过暂时保管、屏蔽信号、合理安排手机使用时间等方式进行管理,而不是通过暴力销毁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恐吓。学校或许可以采取鼓励、帮助、教育、满足学生基本诉求等人性化方式来处理学生玩手机等问题。校规是死板的,但学生的情况是多样的。学校在解决问题时不能使用一刀切,强制销毁的方式来解决。

内容编辑:陈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