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本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大事之一,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也象征着拥有了归属。河南登封的蔡女士满心期望交了70万全款买房后,却收不了房。

2017年,河南登封的蔡女士看中了一间房,在2019年付了全款70万,并约定今年8月收房。整个过程没有出过任何差错,十分顺利,之后她就耐心等待着收房。后来时间到了,蔡女士准备收房时却被告知不予交房,开发商声称没有收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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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过后的蔡女士十分气愤,拿着发票等交款证明找到开放商,开发商表示承认发票,但是咬定没有收到钱,就是不能交房。

蔡女士又急又气,手持发票却不能收房,总不能让这70万“打水漂”吧?她不得不求助于记者。女士说70万的房款自己确实已经转到了开发商的账户,以防万一,开发商还给自己开了一张购房发票,明明白白标注着全款70万,而现在到了收房的时候,开放商怎么能说自己没有交钱,承认这张发票的存在却说没收到钱,这开发商莫非是失忆了不成?除交钱发票以外,还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已经去房管局备了案,上面也是清清楚楚写上了开发商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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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同记者一起前往该公司,想要讨个说法。到了该公司,售楼部的一位财务经理一看到蔡女士一行人便马上离开办公室,说这件事不归他管,他也联系不上相关负责人。经理建议蔡女士走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

最后开发商的一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对于蔡女士手中的发票和买卖合同的存在,开发商表示承认,但是问到为什么不交房,就说他们公司账户确实没有收到这笔钱。蔡女士交了全款,没收到钱的话开发商为什么要开具发票?有发票有合同又怎么会出现没收到钱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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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算记者来了,开发商也是这样的态度,记者将情况反映到了河南省登封市房管局,对于蔡女士交全款70万却不能收房这一件事,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目前已经受理,表示要先与开发商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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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过房管局的介入协商,开发商表示会在十个工作日内给蔡女士交房,如果不交房,则会移交给执法部门,强制交房。

虽然最后结果是蔡女士能够收到房子,但中间横出这一系列事端还是让人气愤至极,当事人的合同、发票都是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偏偏要出来个没收到钱的说法,蔡女士这里依据已经齐全,账户没收到钱难道不是公司内部自己出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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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开发商和融资公司的约定,还是内部员工自己出了问题,内部问题你们就该自己先行调查解决,别甩个没收钱就不交房的锅给买家,既让人着急又浪费人时间,伤神费力的。对于蔡女士处理此事所耗费的金钱与时间,该公司也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

希望在未来,买家和卖家能够诚信交易,出现问题好好自觉协商,不要再肆意地推诿扯皮,最后还得有关部门出面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