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这个问题不复杂,解决的方法也不复杂,复杂的地方在于没有领导去解决它,直到拖了17年。连我这个上海的“打工人”都觉得丢人。要解决它,不是靠领导重视推动个案,而是有明确的制度告诉医院和当事家属怎么做。

狗咬人的新闻不是新闻,人咬狗的是新闻。

近日,因为欠费,医院拒绝开死亡证明,没有死亡证明没法火化,导致去世17年的大学生遗体硬是一直呆在殡仪馆里。最终在卫生健康委的过问下,医院被迫开了死亡证明,仍没法火化,因为殡仪馆的保存费已经高达20万元。

殡仪馆要钱。

让事件再次回到原点:原来是没死亡证明没法火化,要开死亡证明必须缴纳欠款,没钱,所以一直拖了17年;现在有了死亡证明,又出现了20万的保存费,还是钱。

而且这个大学生所读院校还不是一般的院校,是同济大学。211,985,双一流。新华医院也是大三甲医院。

中国人信仰入土为安死者为大,如此事件发生在上海,不引发关注就怪了。

朋友圈和舆论场再次撕裂:有人说就应该先缴费,对老赖深恶痛绝,对方还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人认为医院不合法,开死亡证明是义务,和是不是缴费无关,催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

这里面有个问题要说清,他们相互不是没寻求相关援助,比如求助法律。医院起诉了这个大学生的父母索要欠费,也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中间该区人大常委会发函: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暂缓法院对判决的执行。这个大学生父母也没钱了,2003年,家家户户都没什么存款。

大学生父母要求开死亡证明,医院说要先交欠款,进而父母怀疑治疗有问题,进入拉锯战。没想,一下持续了17年。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要说清,一,医院同意先治疗后付费了,不算真的那么冷血,二,大学生的父母也不是没交费用,不然也不至于只欠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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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看着都有理由。连叫停法院强制执行的理由都很充分:因为,执行的结果是夫妻俩可能要租房住。

有人说医院就不能网开一面,人死了,夫妻也没钱了,够可怜了。何况是17年。

也有人说为什么不能砸锅卖铁缴费?这个大学生去世时,夫妻俩才50岁。也不是没道理,但是夫妻俩失去了唯一的儿子,生活已经没什么意义,他会认为他砸锅卖铁的意义没了。

我们都是凡人,看问题和解决问题都要从凡人的角度来思考。这个事其实就是碰到了执拗的医院领导和执拗的大学生父母。双方都有自己的理,双方都能占到道德高地。

但是,这是道德问题吗?这是规则问题,这是社会救济的问题!

一,以未交欠费拒开死亡证明是违法的,这个不用讨论。

二,医院是事业单位,但是财政拨款根本不够,需要医院自力更生。遇到这类的情况,遇到极端情况,相关部门和民政部门应该兜底。比如流浪汉的救治,无主病人的救治,我们这几年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医院想申请补贴,很难,程序复杂。既然被叫停强制执行,就应该给出解决的办法。

没有!

无论是医院领导,估计这17年也换了几任了,还是相关部门,谁也没认为这个事需要自己解决。

放那了!

当然,新闻闹这么大,基本没了持续的可能,医院不会再要欠款了。领导一干预,什么事都不是事。殡仪馆的20万元,估计也能很快解决。

我们习惯了领导干预解决难题,而不是制定制度。领导那么忙,愿意干事的领导那么忙,咋可能天天想着这事,他注意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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