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当年一木

朋友聚餐有人醉酒身亡,家属来索赔,同桌喝酒者要赔钱吗?《民法典》有新规,不懂法,你很可能“有理说不清”,白白吃亏!

很多人都有个坏毛病:喜欢喝酒!

遇上升职加薪、结婚、乔迁新居的高兴事,很多男人往往喜欢呼朋引伴,几杯热酒下肚,好不痛快!

甚至心情不好的时候,比如工作丢了、失恋了、老婆跑了之类的 ,很多人也喜欢喝酒,不过那叫“喝闷酒”,借酒浇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然而,今天要提醒大家的是,以后可别随随便便跟人喝酒了,因为喝酒不仅伤身,还可能给你带来无妄之灾!

俗话说得好,“乐极生悲”,我们经常在网上有人醉酒身亡的消息。有的是醉酒后酒精过量身亡,有的是醉酒后骑车撞死,有的是醉酒后躺倒路边冻死,有的是不慎掉水塘淹死……死法千奇百怪,总之一句话:酒后丧命。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发生这样的事之后,死者家属往往会把同桌饮酒者给告了,要求赔钱几万块到几十万块不等。

而法院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会适用《侵权责任法》里面的一个条款来判决,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这一条,首先要确认一件事:同桌喝酒的人究竟有没有过错?

法院一般认为,如果喝酒的时候,同桌喝酒者有劝酒行为,最后导致某个人因为醉酒而死亡,那么同桌的人肯定是有错的。此外,如果明知某个人喝醉酒而没有尽到善意提醒的义务,没有安全地把人送到家并且亲手交到家属手里,也一样属于有过错行为。

有的人则好奇了,怎么就能一口咬定喝酒时有相互敬酒的行为?这不是“先入为主”的有罪推定吗?

说这句话的,明显是没喝过酒、缺乏生活常识的人。

你想想,吃饭的时候,如果没有敬酒劝酒这一套酒桌文化,一般人是根本就喝不醉的,即使再贪杯的人,也往往会因为无人陪同喝酒而兴趣索然,毕竟没人喜欢自斟自饮。所以,由此推论,有人醉酒了,酒桌上肯定存在着劝酒敬酒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更多的人是接受不了同桌饮酒者“有过错”的说法,认为这是强行给自己加责任,别人的生死凭什么要自己来负责?可是你想过没有,别人的死亡跟你有关,要不是跟你喝酒,别人会死吗?一旦涉及到有人死亡的事,往往谁都脱不了干系。

面对这种情况,死者家属往往不会善罢甘休 ,非要把事情闹大不可,最后双方陷入了“各说各理”的局面,谁都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怎么办?只能打官司了!

针对这样说不清道不明的案例,法院在判决时往往又会适用下面这一条:

《侵权责任法》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这句又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意味着,如果遇上说不清对错的情况,则往往假设双方都没错,但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换句话说,“即使你没有错,也要损失共担,要赔钱”!

很多人不理解了,既然说不清楚对错,那就该遵循法律“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为什么还要赔钱呢?

这里面,需要强调一点,法院在审理这种出现死了人的案例,往往会基于“人道主义”、“死者为大”的观念,让案件当事人赔点钱安抚死者家属,尽快息事宁人,维持稳定,别让事情闹大,避免造成不好的影响。

有的人认为,这样判决挺好的,又不是让你蹲监坐狱,人家人都死了,正伤心难过呢,你赔点钱不应该吗?还有没有点“人道主义”观念?还有没有同情心?

而更多的人则认为,这么做“显失公平”!赔钱的依据,是分担损失,而不是根据是否有错,这不就是类似于糊涂人审案子“各打五十大板”吗?太没道理了!

这么做,本质上就是一种“偏袒死者”的行为,其危害更甚!因为人人都害怕自己遇上这样的无妄之灾,连跟人喝酒都不敢,甚至连说话都不敢大声,生怕把人吓出心脏病来,吃不了兜着走。

更多的死者家属,也“有样学样”,纷纷效仿,遇上死人了,不管有理没理,先张口要赔钱再说。

于是乎,近年来出现了很多稀奇古怪、匪夷所思的案例,比如:

小偷去偷人家电瓶车不慎被电死,死者家属要求车主赔钱;
老人偷偷割邻居家韭菜,包饺子给孙子吃,结果死了人,家属要求邻居赔钱;
在电梯里劝阻老人吸烟,引发猝死,家属要求劝阻者赔钱;

对于这样的荒唐事,很多当事人真是百口莫辩,最后往往赔钱了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幸好,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对于这一块法律漏洞,出了修改和完善。

《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这项规定,乍一看,跟《侵权责任法》第24条有点像,但是它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必须有法律规定,才可以分担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其他法律作为补充和佐证,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并且,分担损失还有个前提条件:当事人与死者的死亡,要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则当事人无责任,不需要赔钱。

由此可见,《民法典》修改后,更加复符合人们的认知,也更讲道理了!

在此,告诉大家一个经验之谈:在遇上朋友聚餐有人醉酒身亡这样的案例时,一旦法院判决要你赔钱,你如果不同意,坚持上诉,那么大概率最后就不用赔钱了,因为当事人跟死者的死亡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所以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24条。

你学到了吗?这个可是很重要的法律知识哦。

正因为很多人不懂法,所以判决者在判决时往往“照顾死者”,避免多生是非,这种不公平做法就牺牲了另一方的利益。你不懂法,只能乖乖认栽,最后白白赔钱了。

有的时候,即使你有理,也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你只有自己懂法,据“法”力争,判决者才不敢胡乱断案!

所以,知法懂法太重要了,关键时刻能救你,保护你!

对这个案例,你怎么看呢?欢迎发表您的看法,参与讨论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