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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重启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公告》,启动住房公积金应急融资,决定重启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公转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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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11月1日起,凡运营条件成熟的受托银行,其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均可纳入贴息贷款运行范围。我中心将采用贴息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灵活结合的运行模式,根据资金流动性状况和相关承办银行密切配合,阶段性采用贴息贷款,即:资金流动性不足时采用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资金流动性改善后,改回使用自有资金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审批的贴息贷款,逐步转换回公积金贷款。

来源: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