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网上看到一篇很有分量的文章。那是主流官方媒体《澎湃新闻》,关于烂尾楼问题的调查报告,这篇6千多字的调查报告的标题是,“烂尾楼背后的野蛮江湖: 有房企刻萝卜章“借”走预售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是《澎湃新闻》派出的多名记者,在河南郑州,四川成都,陕西铜川,江苏徐州,江苏宿迁,广西南宁,上海等地,采访了当地的住房和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购买烂尾楼的购房者以后,所写的调查报告。

根据《澎湃新闻》的文章,原来,早在十年前的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预售资金,就开始了监管。2010年,住建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制度。还没有建立商品住宅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要加快速度,制定出本辖区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办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住建部在这个通知中要求,各地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全部都要纳入监管账户,不允许存放在其他账户中。所有房地产开发商,收取的全部商品住宅预售资金,由监管机构具体负责监管,必须确保商品住宅的预售资金,全部用于商品住宅的项目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监管机构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预售资金,可以按照工程建设的进度进行核准并划拨。同时,必须留足留够资金,以保证建设工程的竣工和交付。

按照住建部的这个要求执行,基本上不会出现烂尾楼。因为资金等于专款专用,房地产开发商还未开工建设,房子就已经销售一空,不仅建设资金充足,利润也早就赚取回来。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会出现工程烂尾?

那么,为什么,在几乎所有的城市,都照样会出现那么多的烂尾楼盘呢?

因为,各个地方并没有按照国家住建部的要求去做。《澎湃新闻》的文章说,各个地方的政策力度以及执行标准,差异巨大。不少城市,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资金,监管非常宽松。文章专门拿四川省成都市举例。对于国家住建部的要求,四川成都不说是不理不睬,但行动极其缓慢。直到5年时间过去,直到2015年,成都市才印发了一个《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个办法要求,对于购房者交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以及其他的购房贷款等,实行监管。但是,成都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机制,采用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选择银行,被选择的银行自愿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协议的监管模式,并让银行作为监管机构,监督商品住宅预付款的审核和支取。这个监管办法,是这样约定的:政府住建部门不是预售监管机构,他们仅负责对于这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商品住宅预售款的交存,审核,拨付和使用,均由监管银行负责。而且,这个所谓的办法,还没有涉及违反这个办法以后,该如何处理,如何惩戒。

由于银行都是商业银行,是企业,他们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在没有什么经济利益的情况下,银行会不会起到监督管理作用,可想而知。结果就是,所谓的商品住宅预售款的监管,形同虚设。房地产开发商收取的预售款,还是他们自主支配。这样,房地产开发商该怎样挪用资金,就怎样挪用,该怎么卷款而逃,就怎么卷款而逃。

成都这样,全国其他的城市,恐怕基本上也都是这样,敷衍了事。随便应付糊弄一下上级,就不再搭理他们。官僚的上级,也是发文之后,就完成了任务。最终,坑害的还是购房者。如果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到处都是烂尾楼?

经验证明,靠发文管理,基本上是什么也管不好的。要彻底消灭烂尾楼,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彻底废除商品住宅预售制度。

注:1,图片来自于互联网,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有侵权请告知,即刻删除。

2,禁止抄袭本文,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