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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记者跟随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公安分局森警大队前往仙源街道长江社区附近江段放生12尾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

近日,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的举报,称在仙源街道长江社区的一餐馆存在销售河鱼的现象。接到举报后,农林局联合公安分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了12尾胭脂鱼。在调查侦办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查获到的12尾胭脂鱼虽然来源合法,但餐馆没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这种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没收并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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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未经批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我们可以依法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渔政站站长叶飞说。

长江禁渔以来,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涉渔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非法经营胭脂鱼案件的有力处置对长江禁渔工作的开展、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区公安分局森警大队负责人郑义彬说:“今年以来,公安分局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八件,侦结移送起诉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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