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国 张研)10月2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交警大队在工作中破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为“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行动再添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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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15时53分,十八站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王某辉报案称:在七区一居民区巷道内,停靠在路边的车辆被刮,没有找到肇事车辆。警情就是命令,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和走访工作。

经现场勘查走访后,没有发现肇事车辆。民警调取了大量的监控视频发现,一台白色轿车被成功锁定,民警根据车牌号找到车主家庭住址,但家中无人。民警走访昌盛街两侧16家饭店,调取视频监控,查找相关证人,成功锁定违法嫌疑人为陆某田。最终民警在违法嫌疑人父亲家将其抓获,办案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违法嫌疑人陆某田到案后仍处于醉酒状态,拒不承认其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其约束至酒醒。

酒醒过后,民警再次对其进行讯问,违法嫌疑人陆某田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同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非常后悔。经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部门鉴定,违法嫌疑人陆某田血液中检测出的酒精含量为241.89ml/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违法嫌疑人陆某田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十八站分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