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51,342,888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806,800股,并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1,226,8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461,2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765,51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83户,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51,342,88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6.1605%,将于2020年11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公司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毛桂红、罗想、张建锋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锁定事宜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自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二)其他股东的限售安排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久日新材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保荐机构同意久日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1,342,888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04,060股,共涉及9位股东,分别为王凤林、潘维锰、罗碧峰、胡雪梅、彭勇、朱世平、曾文耿、郭林、王昌印,其中王凤林、潘维锰、罗碧峰、胡雪梅、彭勇、朱世平、曾文耿的股份正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补登记中;郭林、王昌印还暂未联系上。请郭林、王昌印尽快与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在核实股东身份后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起补登记申请,将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登记到相应股东证券账户名下。

2.根据公司IPO申报时时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国锋、解敏雨、王立新、贺晞林、权乐、刘益民、周爱民、贺峥杰、冯栋、陈波、吕振波、袁刚、寇福平、郝蕾、马秀玲、闫云祥、敖文亮、张齐于2019年4月12日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时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格66.68元/股,前述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故前述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次不进行解禁。前述人员中赵国锋、王立新共持有公司股份21,258,046股,限售期至2023年5月4日;解敏雨、贺晞林、刘益民、陈波、吕振波、袁刚、寇福平、郝蕾、马秀玲、闫云祥、敖文亮、张齐共持有公司股份8,220,716股,其中7,360,716股限售期至2021年5月4日,另860,00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报6个月内通过参与公司增资取得的新增股份,限售期至2022年9月6日。

3.根据赵国锋、解敏雨、贺晞林、刘益民、陈波、吕振波、凌景华、寇福平、郝蕾、闫云祥、敖文亮、张齐、马秀玲、李可、刘代红、周海兵、胡祖飞、孙建忠、杨文华、袁刚、刘鹏、乔翔、陶生荣、王家元、唐西博、连守春、何昶、张东湖、李欢欢、王静昕、蒋文静、毛桂红、罗想、赵忠仁、刘洪、胡祖平、赵志勇于2019年4月12日出具的《关于新增股份锁定的承诺》,前述人员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报6个月内通过参与公司增资取得的新增股份,锁定期为自其股份完成工商登记之日(2019年3月7日)起三年,其中赵国锋、解敏雨、贺晞林、刘益民、陈波、吕振波、寇福平、郝蕾、闫云祥、敖文亮、张齐、马秀玲、袁刚的股份限售时间见上述第2点;凌景华、李可、刘代红、周海兵、胡祖飞、孙建忠、杨文华、刘鹏、乔翔、陶生荣、王家元、唐西博、连守春、何昶、张东湖、李欢欢、王静昕、蒋文静、毛桂红、罗想、赵忠仁、刘洪、胡祖平、赵志勇共持有公司股份640,000股,限售期至2022年3月6日。

4.以上股份合计数占总股本比例与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