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建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拓展情况

(1)2020年7月,公司签署《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投资建设总处理规模600吨/日的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合作期30年。具体见于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随后为推进该项目建设,公司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设立全资子公司“卢龙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城102国道北地税局对门二楼西两间;法定代表人,陈革;注册资本,6,2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8月27日;经营范围,垃圾发电,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2)2020年8月,公司签署《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的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800t/d。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具体见于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5)。

(3)2020年9月,公司签署《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建设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规模初定为500吨/日,初始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具体见于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4)。

(4)2020年9月,公司签署《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建设总规模700吨/日的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具体见于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9)。随后为推进该项目建设,公司在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设立全资子公司“罗甸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住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边阳镇者任村坡脚一组17号;法定代表人,李建勇;注册资本,6,0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4日;经营范围,垃圾发电厂开发、建设,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环保化处理,餐厨处理产品销售,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2、餐厨垃圾和渗滤液处理业务拓展情况

(1)2020年7月,公司签署《东阳市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PPP项目合同》,东阳市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项目设计规模为近期餐饮垃圾收运处理规模1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200t/d,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规模为15t/d,近期设计规模一次性建成;远期餐饮垃圾收运处理规模2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300t/d,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规模为30t/d(择机扩建)。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具体见于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东阳餐厨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1)。

(2)2020年9月,公司签署《双鸭山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建项目,建设日处理能力60吨的餐厨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与垃圾发电项目协同建设,投资规模约为2,000万元,特许经营期至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

(3)2020年9月,公司中标龙湾区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置项目,负责处理龙湾区19个垃圾中转站产生的废水,日要求能处理至少40吨(含)以上,服务期限1年,可续签1年。

3、环卫清运、设备销售和服务等业务拓展情况等。

(1)2020年7月,公司签署一份机械炉排炉委托生产合同和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余热锅炉设计合同,对外销售1×80吨/日垃圾焚烧项目的机械炉排炉设备,并受委托设计余热锅炉,合同总价为350万元;公司签署《平阳县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服务项目合同》,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平阳县县域内餐厨垃圾,服务承包期1年,合同预算571万元;公司签署《瓯海区新桥街道垃圾中转站委托运营合同》,负责瓯海区新桥街道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管理,包括中转站站内日常运行维护及垃圾运输工作,合同期限一年,实行一年一签制。

(2)2020年8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嘉伟科技签署《常山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合同》,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常山县城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项目规模20吨/日,服务年限1年,合同金额274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苍南公司签署《苍南县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服务项目合同》,负责苍南县灵溪镇、宜山镇餐厨垃圾过渡期内收运、处理;公司与温州市龙湾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全区易腐垃圾分类直运合作协议》,负责六个街道内各小区产生的易腐垃圾的收集、运输,日产生量约58吨,服务期限1年,可续签,最多三年;子公司中环智慧签署1份《政府采购合同》,负责山东省某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咨询考核服务,合同金额107万元,服务期限为1年。

(3)2020年9月,公司签署《2020-2022年瑞安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采购合同》,负责瑞安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服务承包期2年,2年预算价1,676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苍南公司中标龙港市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负责龙港市全市范围内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服务期限暂定1年,成交价格338万元。

4、其他

(1)报告期内,各投产项目生产运营正常,各在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龙泉、奉新项目分别于7月和9月实现并网发电。文成、闽清项目取得项目环评批复,进入建设阶段。嘉善、江山餐厨项目进入试运行。

(2)公司完成收购温州伟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该公司住所,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娄桥总部经济园B-2号;法定代表人,王靖洪;注册资本,600万元;营业期限,2011年9月16日至长期;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3)为推进蛟河生物质项目建设,公司于9月成立全资子公司“蛟河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住所,吉林省蛟河市长安街铁委31-3丘-7栋-01;法定代表人,朱善银;注册资本,3,000万元;营业期限,2020年9月2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生物质发电、供热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林木废弃物、秸秆加工、销售。

(4)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取得核准批文。公司获得证券时报社第十四届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之“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奖”称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89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般规定》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环保服务》的要求,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运营并发电,公司现将相关项目运营并发电业务的2020年度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51,902.25万度,上网电量41,931.01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620元/度,垃圾入库量146.07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39.14万吨)。2020年1-9月,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139,727.91万度,累计上网电量113,027.48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632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88,683.54万度,累计垃圾入库量398.56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383.24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90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集团”)之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767,002股,占公司总股本3.80%。本次股份质押后,王素勤女士累计质押股份18,7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9.32%,占公司总股本1.49%;控股股东伟明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朱善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951,419股,占公司总股本3.18%。本次股份质押后,朱善银先生累计质押股份5,1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2.99%,占公司总股本0.41%。

一、本次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和朱善银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