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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3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津财规〔2018〕21号)文件要求,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新申请认定企业按照主体自愿的原则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组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2

2017年(含)以前认定的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名单参见申报指南附件5),目前已过有效期,此类企业以主体自愿为原则做好复评申报工作。

3

申请认定及复评的企业于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于11月16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8份)及光盘(一式2份)报至经开区企业服务局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科(宝信大厦28层),同时将申请表发至wuyl@teda.gov.cn,逾期不再受理。

4

《申报指南》电子版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局门户网站(http://gyxxh.tj.gov.cn)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tj.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5

为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市工信局及经开区企业服务局拟定于11月2日(星期一)举办专题培训会,请有需求企业参会,因培训相关信息市工信局暂未通知,请大家关注泰达服务公众号及2020年经开区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微信群信息(关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时讯”,回复“复评”获取企业申报微信群二维码),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宇凌 经开区企业服务局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252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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