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及明确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受委托贷款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

为满足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业务及明确部分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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