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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适度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参保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需求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原则是什么?

(一)应保尽保原则。除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外,全省城乡居民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二)年度参保原则。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实行年度缴费,年度享受待遇。

(三)不重复参保原则。全省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四)责权对等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或家庭成员,必须履行“按照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责任,才能取得相应年份医疗费用报销的权利。不履行参保责任者不能享受待遇。

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暂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暂为55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财政补助远多于个人缴费。筹资标准中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约为2:1。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交一份,财政补助约两份。

四、参保城乡居民都能享受什么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统筹);

2.门诊规定病种(门诊慢性病)待遇;

3.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

4.住院医疗待遇(含新生儿医疗待遇、生育医疗补助待遇);

5.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6.河南省城乡居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五、嵩县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嵩县户籍的农村居民;

2.具有嵩县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3.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4.长期在嵩县居住人员,凭个人身份证,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到县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行政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登记参保;

5.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新生儿参保有什么相关规定?

(一)2021年出生的新生儿,如果新生儿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当年不缴费,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2020年出生的新生儿,必须在公安部门成功申报户口,并在县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方可实现2021年参保缴费。对2020年11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按照规定缴费期可以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参保手续。2021年的待遇享受时间为2021年全年。

七、参保城乡居民在参保当地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结算时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按规定“一站式”直接报销,个人只需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间与缴费方式?

1. 缴费时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其中,集中征缴期为2020年10月31日前;零散人员征缴期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 缴纳方式:采取集中收缴与零散缴费相结合的缴费方式。

集中收缴:农村居民(含被征地农民)在集中缴费期内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缴费。

零散缴费:可采取洛阳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网上税务局 APP 缴费、网上申报缴费(http://henan.chinatax.gov.cn)、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支付宝-城市服务-自然人社保征收缴费等方式。